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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若真的叫「吳淑珍法案」,全台灣不知多少數量的「吳淑珍」可能會很生氣吧?只能怪這名字真的太芭樂充滿了台灣味啊……對不起請不要拿芭樂砸我,會痛。(抱頭蹲下)

  是說這個「吳淑珍法案」,據我娘和兄長的說法,應該是「後門法案」,就是避免政治人物「前門作官、後門拿錢」的手段:公職人員六等親在金錢往來的規範方面等同公職人員。這應該是可以修法的吧?
  這樣政商關係可能會慢慢恢復正常……因為沒有「管道」提供賄賂或潤滑。當然政府的辦事效率也要有更多進步,道德感要更加提升才行,不然許多事情仍然「不得不靠金錢潤滑才能順利進行」,對經濟的影響可能甚於防治賄賂之前。

↓↓↓我覺得我很理智,就像我現在還是覺得陳致中沒有參與貪污,他從頭到尾都是用父母提供他的錢財這樣……(這就是不理智)
感覺: 激怒
↑鄉村特有的隨機「心情表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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