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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幫娘親(應該說幫爹親)到郵局劃撥。距離不遠,來回繞一圈只要過三個馬路,其中兩個連在一起(就是中間有個小black),所以嚴格來說,應該是兩個。

  但很好笑的是,這兩道長長的馬路,我都沒看見紅綠燈。不,不是說市政府沒為我們設置紅綠燈,事實上他設置了……我想想,六、七個左右(就兩個路口,行車的與行人的合計),可是,碰巧我完全受益不到。

  首先,去的那個馬路,行人指示燈的確設在斑馬線正對面,就地理位置而言是正常而適當;可是它的方向不對,號誌燈是面向路口斜對面,也就是我目標馬路的相對馬路的另一端--就是我的左手邊那個路口,要在我左手那岸的彼方,才有機會看見行人號誌燈究竟是紅是綠。

  那一瞬間,我笑了,笑得很開心。這種紅綠燈到底設來給誰看的啊!

  後來,是回程的那個馬路。唔,很妙,沒有給行人的紅綠燈,只有給車子的。我這個方向看不到任何交通號誌。

  說實話我不能理解。給車子的紅綠燈設了這麼多,為什麼給行人的卻這麼……漏洞百出?這個公車集散地,行人的安全不是最重要嗎?不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可以走,是要我們任意闖啊?

  不過,行人可以看著車子走這是真的。因為這兩個方向,就算不曉得何時是紅燈綠燈,車子也撞不到你--給他們的交通號誌可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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