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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評,完全的負評,對這部動畫有正面評價的歡迎看完之後理性指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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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說世界上有什麼豬、狗、與猴子的寓言可以套用在這個故事裡面,不如說,就算世界上真的有這種寓言,我也不知道。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個故事裡的所有角色,都只是豬、狗、與猴子。

  其實真要說起來,我對這故事的設定並沒有太多意見,或者其實我是滿喜歡這種設定的:人類因為自身的懶惰與愚蠢(缺乏正確判斷力)而將判斷的權力交由單一系統(電腦,故事裡稱作「巫女系統」=發表神喻者)處理,於是乎人類的行為通通交由巫女系統處理,包括你將來適合做什麼職業。

  誠然,有個系統幫你判斷「你適合做什麼工作」好像可以避免性向不合導致浪費時間的闖蕩,而有巫女系統背書,要面試什麼的也簡單,不需要問太多有的沒的。而由於社會運作層面所有大小事都交由電腦處理,當然也不會有尸位素餐的貪污政府或偷工減料的黑心建設,簡單來說社會問題會減少許多甚至根本沒有,何其完美。

  但巫女系統不可能只管這種小事,基本上Psycho Pass是個警察故事,所以巫女系統的主要工作在於「判斷犯罪者」:「Psycho Pass」是個心靈指數(色相),你色相乾淨就是正常一般人,色相混濁就是準罪犯,基本上警察有權力逮捕準罪犯(即使你沒有真正犯罪),而被逮捕的準罪犯若有恢復色相的可能性(這也是交由系統判斷),就把對方關在矯正設施裡觀察;若沒有恢復色相的可能,那要麼殺掉要麼終身監禁,不需要法院判定不需要客觀證據,只要系統表示你的Psycho Pass在那個範圍,那警察就會行動,像醫生切除惡性腫瘤那樣的把你從社會抹除。

  也就是,不管你有沒有真正做出犯罪行為,只要判斷你的「靈魂」不乾淨,警察就有權力逮捕你、監禁你或謀殺你。

  這還不是我對這部作品最不爽的地方,我真正不爽的,在於故事裡的角色,從主角、配角到路人都不覺得這個程序有什麼問題,而唯一對這種社會產生懷疑、知道「自由意志」怎麼寫的有智之士,清一色是反派,也清一色是變態殺人犯,而最後他們每個都伏法了WTF?

  這跟生出肢體殘障、生出女孩子就殺掉某些社會潛規則有什麼兩樣?想要一個不因色相混濁(社會型人格偏差)就被終身監禁的世界有那麼難嗎?(還有就是為什麼殺人犯會這麼多wwww)

  以下劇透是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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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到後來被中斷,也就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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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忍不住要去查所謂的「奇怪」是什麼意思。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線上版)的解釋,可作「稀奇罕見,異於常態」、「出乎意料、覺得奇異」與「驚嘆之詞」解,同義詞為「古怪」;易言之,即對少見、出乎意料的事物,可以「奇怪」形容之,而在感受此事時則可以嘆曰「奇怪」明表心跡。

  簡言之,就是面對不含括在常識之內的事物,大多曰奇怪。 

  此時就要討論「常識」的範圍究竟有多廣(或窄)。所謂常識,根據同一本辭典,作「一般人所應具備且能了解的知識」,照這個解釋,所謂常識也是「知識」的範疇(雖然後者只是它的相似詞),只要是一般人能了解的都可謂之常識;那問題又來了,這所謂「一般人應具備且可了解」到底在哪個程度。

  也許說「一般人」太籠統,我真正想問的是「怎樣叫不一般」。

  我不知道怎樣叫做不一般,但我知道所謂「一般人」是怎麼界定「不一般/奇怪」的,因為有些時候我的朋友會很堅定的把我分在那一類:不懂搞不懂沒見過不想懂,亦即「不去認知」。(認知,根據同一部字典,為「心理學上指個體經由意識活動而對事物產生認識與理解的心理歷程」。)

  因為我是很常被朋友說「奇怪」的人種,但奇怪在哪他們可說不出來。他們就只是不懂,也無意弄懂,雖然沒有惡意,但就算我很努力想解釋我的想法,他們也依然決議要用「奇怪」定義我,並停止自己的認知機能,好像我是個什麼「不可說」。據此,我不談談我所認為的,「別人」為什麼會覺得某些事物「奇怪」,不解氣。

  根據上述解釋,所謂的奇怪,就是一般人無法理解、不在常識內的東西,是無法形成認知的事物。但這世界上有什麼是真正無法被理解的?就連精神病患都有專門醫師去理解他們,浩瀚宇宙也有物理學家拋頭顱灑熱血地分析,難道精神科醫生和物理學家是這麼不一般,以至於他們可以去理解這些「奇怪」的事物/現象?若然如此,我們乾脆找一天直接廢棄所有教育得了,全天下的一般人都別去上學,去做你們一般人能做到的事就好--當然不是。所謂醫學、物理、哲學、神學、數學或其他什麼「一般人」覺得困難而無法理解的東西,其實不過就是「多花一點心」就能弄懂的東西,不然幹嘛人人要讀書,就是要訓練對各種事物的認知過程啊!去理解啊!腦袋長假的啊!
  就像有些人會把成就歸咎於天分。數學不好,就說「我只是一般人,我在數學上沒天分」;那要進到這個誰奇怪誰不奇怪的套子裡,我會說,「在數學上沒天分」的人才不是什麼一般人,他超奇怪的,為什麼就他在數學上沒天分,其他人就有,不然你自己算算一個常態分配的班級裡有幾個是數學沒天分的。你說他奇怪不奇怪。
  換個角度來說,對這個沒天分的孩子而言,數學是他無法認知、無法懂的東西,他覺得數學才奇怪,懂數學的人更奇怪,這種東西哪可能弄懂。

  簡單闡述兩面狀況,就是你知道他只是沒天分,但他卻覺得你奇怪。而當他認真的說你很奇怪,並拒絕去了解為什麼你就是能理解函數時,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想維護這沒天分的傢伙的尊嚴,想老實告訴他「不是我奇怪,是你」吧。

  我要說的是:「無法認知」這種狀況,絕大多數都是主觀的、個人層面的。某些人因為缺乏某些層面的知識/領悟力,而不打算補齊自己的不足之處,就認為擁有這些知識或存在於該領域內的人「奇怪」,更甚者會予以極負面評價,身為領域內人士,我完全無法認同。我也不會說這樣的人奇怪,因為這些人到底是怎麼回事,上面已經說得很明白了。總之曾被如此歸類的人大部分都能了解,有萬般理由可以解釋這些人的這種動作(缺乏天分、不用心、有偏見……等許多)

  由此也可以很明白了解我到底討厭怎樣的人種。譬如鄉民,譬如議員/立委/名嘴(譬如李杯杯)

  曾有個事件,在輕小說界知名的某部作品被議員點名為色情,引來書迷、支持者和能登病患者(欸我哥是XD)的憤怒。大家一致的心態,認為立委此番言論是對該作的不敬、對作者的侮辱以及對書迷的羞辱--好像看這部小說,就是為了插圖的乳溝與底褲,根本教壞小孩--最後延燒到大部分激動的動漫迷(在台灣定義為「宅」)身上,莫名就許多人變得感同身受。
  我沒看過這部作品,當時也覺得不過是個政治人物想炒作,對這新聞就沒多加注意(甚至我是很晚、透過朋友聊天才知道有這個消息),但有個很明顯的事實我們是知道的:這些批評該作品的人、以此為範本希望進行書籍分級/管制的人,都是沒看過這些作品而斷章取義的人。
  (如果有人拿著我喜歡的作品說:新聞說這色情耶你還看,我一定回「新聞白痴你跟他一起白痴嗎」。幹嘛激動?人家是傻子,你要大人有大量啊!這世上智障難道少了,遇一個打一個要揍到何年何月?是朋友就該直接跟他說「你智障了」,給他不智障的機會。)(好啦,相信大家看得出來我很生氣,其實我從頭到尾都很生氣。Orz)

  也曾有個事件,在於性侵犯案的判決「不符大眾期望」,而鄉民群情激憤,透過BBS輿論與成立臉書活動頁,想逼到對方法官身敗名裂。這結果自然是不了了之,不懂法律的人到底要怎麼弄人家好好依據法源審判的法官。這件事我連評價都不用。(人民公審是哪招,大家應該群起推翻總統府才對,這樣永遠也沒有恐龍/娃娃法官了。乾脆以後有什麼罪,都抓去遊街給人丟石子,砸死了就當是大家給他的審判,剛好。)

  以上事件的共通點,就是無知,卻擅自定義、大放厥詞,更有甚者,在引發強烈反彈之後,仍無意去了解自己的缺失,並堅持自己的劃分。這不只是自我感覺良好,是既無知又傲慢。少見多怪謂無知,自以為是謂傲慢。如此無知要憑什麼傲慢,簡直欠揍。

  我想問,你們的腦呢?為什麼人能無知到連自己的無知都無法察覺的地步?這也就算了,偏偏還這麼大聲,都不懂藏拙!不了解範例的本質就隨意引用、不了解事物的道理便憑一己好惡而批判/跟從,還自以為正義,說穿了都只是在自爽,因為不好理解的部分他們沒有能力/不打算理解,便放棄了「認知」的動作,而以自己狹隘的常識範圍隨意定義,錯誤百出卻不自知,堅定要自我催眠,也不能容忍事實以及闡述事實的人,將這些人一併歸入「無法認知」的範疇,藉貶低該標的以維持自尊……簡直令人生氣!催眠術這麼厲害的話,我們要宗教幹嘛?
  (上述狀況很常見於人權團體、道德魔人與正義魔人身上--與他們相左的意見,通稱為「不顧人權」、「侵犯道德」、「沒有正義」,孰不知自己多不能接受邏輯考驗,一被打臉就放大絕。說真的不是你們的無雙好用,是對方立場的人不想智障OK?醒醒!)

  現代很多人將四書五經棄之如敝履,但有句話無論如何也該謹記於心: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我從來不知道這件事原來這麼難。

  「任何行為必有其道理」,這是很簡單的概念。想不通、想不透,就多問;問不懂、不想懂,就閉嘴。不管是批評或評價,都是真正花心思理解前因後果的人才有資格說的,而一知半解卻沒有能力了解下去的人,最多只能說出自己的好惡,但沒資格對別人的行徑說東道西。我們都知道將事情歸咎於外在因素,感受到的壓力會最少,但憑什麼別人要這麼讓你隨意歸咎?弄不懂別人,是你自己的問題,少在那邊說別人奇怪。這是對自己也是對他人的尊重--不要讓別人當你是智障,也不要因為自己缺乏理解力,就否認別人的存在與道理。拜託老實承認是自己笨,不要再說是別人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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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有人認為我的意思是萬物皆不得批評(我相信總會有幾個這種OO),我多補一段。想不透,多問;在問題合乎邏輯的情況下,當對方無法回答你的問題,那就是對方站不住腳,那有自覺的對方自然會改變作法。總之就是不要動不動就開無雙放大絕,只要一直互相打臉,打到大家都沒臉可打就對了。
  什麼?你不想傷害感情?那一開始幹嘛去打人家臉。自己討打就不要怪別人打你,我幾百年前(真的是很久以前,五專吧)就說過了,星爺更久以前就派人演過了,還是個經典橋段,是要傻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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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問學問,要學就要問!醒醒!動腦!擴大常識範圍、熟練認知技巧!--否則,就一輩子閉上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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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PTT淡江透可上又興起商管學會的負面討論,雖然當初參與的時候有很多不愉快(也不是啦,就是人手太少、大家經驗學識又太太夠、加上莫名其妙的非社團式的專制獨裁,感覺很可怕又很討厭),但當外人以自己莫名其妙的反感加以批評的時候,還是會想出來說些什麼;雖然自己真的已經和這個社團毫無關係了。

  要說這個義剪券,其實是商管學會的北區義賣活動中的鐵飯碗。因為不管怎麼在外招商,會答應參與的廠商就只有那幾個,更多的廠商心態就是:啊,學生來拉贊助,一點用都沒有,不要理他們,或者乾脆把自己賣不出去的庫存品丟給我們處理(印象超深刻的,打了折我們也賣不出去);加上人手和人脈真的很少,所以這事做起來或說要做到好,非常困難。因為這義賣找廠商是這麼困難的活動,所以淡水一些固定願意提供義剪的廠商,對我們而言就像貴人一樣--至少我們不用煩惱這方面的合作廠商。
  基本上,公益活動這種事根本不可能是不求回報,很多鄉民並沒有真正搞懂。

  「公益活動」在企業管理意涵中,稱作「社會責任」,但為什麼要付這社會責任?主因是社會觀感與企業形象,也就是說,公共活動不過是企業公開行銷的手法之一,所謂的行公益、做好事,通通都是不直接的行銷手法。今天商管學會舉辦公益活動,而企業則利用這份公益活動進行公益行銷,這其實是完美的互助,也是供需平衡。而在這之中得到好處的,除了商管學會的同學可以藉機取得辦活動的經驗、商管學會本身可以在學校進行足夠的宣傳與名聲、廠商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曝光或取得潛在市場外,淡大的學生也能利用這份義賣活動撿到便宜(每樣商品都打了市價的五折到七折不等)。所以這其實是一場多面互利的活動。若不是可以增加這些好處,確實商管學會不需要做這麼多自找麻煩的事,乾脆像鄉民提出的,直接丟個箱子跟同學說:想捐款的丟進來,我們幫你們送給各基金會。

  但說真的,這反而會有名義問題吧!所以商管學會若要做公益活動,義賣果然是最好的選擇。事實上,義賣活動之所以會成為商管學會的傳統,一來是他利益最多(並非金錢上的利益,經驗和人脈上的更是),二來,是不知道幾屆前的學長姐提出了這項活動的企劃,然後一年年進行、一年年改進,加上商管學會人手逐年遞減(驟減),這項活動就變成了唯一可稱為慣例的大型活動,自然變成無法割捨的傳統。

  而說得更清楚點,這些活動與其說是商管學會的傳統,不如說是ISG的傳統,商管學會只是我們的名義;加上前幾年商管學會倒會(人都跑光了),只剩ISG撐場面,這兩個系統是否正式合併,就是他們裡面的事了。但從年曆手冊、新生手冊都沒在發的這個狀況看起來,嗯,他們真的不好過。

  回到義剪券。今天最讓人不舒服的,是有人說商管學會與廠商「交相賊」。其實只有對商業活動瞭解不深的人,才會說這種「供需平衡」是一種交相賊的心態;若要這樣說,哪一個商人沒有賊心?不都想從消費者手中拿到消費價值;而哪一個消費者沒有賊心?不都想從廠商手中撿到便宜。這不過是互利互惠的事。尤其對廠商而言,沒有利益,他們怎麼可能願意投資?這種「你是廠商你有錢你能賺錢所以你理所當然要掏錢做公益活動施行社會責任」的心態,就是消費者的賊心。今天商管學會進行義賣活動的真意,並不是單純的「取得虛名」或「捐助弱勢」什麼的,而是一個教育心態:就算是公益,也必須合情合理。不是弱勢團體窮,就能無條件得到廠商或一般民眾的捐助,唯有廠商本體、民眾本人都有利可圖,這公益募捐得到的款項才能真正的最大。這是義賣活動的內涵。

  今天加入義剪券的店家服務態度不好,為什麼會是商管學會的義剪券的問題?為什麼會是義賣活動的問題?這加廠商的評價本就在平均以上,並不是亂七八糟的小店,學會確實有做好篩選廠商水準的工作;今天廠商另起異心,那是廠商的算計與決策,讓消費者觀感不好,是他們不會做事、不會做人,活動只是一個中立的媒介,到底要學會為義賣場中賣出的商品負責(至少服務轉介這種類型),才是沒道理的事。要舉例,就像某企業每年會捐助某學校幾百萬,企業的目的是節稅,但學校也確實從中取得金錢獲利;換算回商管學會的義剪券,今天廠商的目的是以義剪券為餌,讓消費者上門消費,除了「試用他們的服務」之外,還順便推銷其他產品,讓義剪券發揮「帶路貨」的功用,有何不可?這之中沒有道德問題,因為廠商捐助了印卷的費用、廠商提供了免費的人力物力,而讓學會得以將學生支付的義剪卷費用捐助給弱勢團體;今天不論加入廠商的目的是什麼,事實是:學生所掏出的錢全數都交給弱勢團體了,廠商(包含義剪參加者)並沒有從中獲利的機會,這義剪券的爭議性(就學會的責任而言)就根本不存在。

  有個人說:不該把義賣當作行銷活動、不該把拉客源看作社會責任的等價交換;那是他不懂,所謂公益活動的經費,在企業界確實是算在行銷預算裡的。只有天真到過頭的傢伙,才會以為所謂的企業公益中沒有對企業自己的利益。誠然,絕對的公益熱心,能換得的觀感會比明顯有利益要求的來得好,但就結果論,公益與形象與行銷,絕對是分不開的。做公益絕對不該忘記現實,不該忘記廠商要獲利,不該忘記善心人士也要吃飯。今天這個人的說法,直接弄臭了商管學會辦義賣活動的美意,也把單一廠商的醜陋行為放大為所有廠商的慾念作為,但他忽略了,義剪券中還有其他參與廠商是帶著正面的心態來服務每一個持義剪券消費的學生,也有許多捐助物資的廠商,直接將獲利全數捐出,而那些商品可能是學生在生活中並不輕易可得、但絕對希望取得的,對廠商而言,這個活動並不能為他們帶來什麼客源,就是純公益,而從中獲利得只有消費者和弱勢團體而已。明明有這樣的美事,對方卻要用難堪的言詞來否決這一切,就是讓我覺得無法原諒的地方:廠商服務態度不佳,應該去找消保會吧?罵學會是想怎樣、又能怎樣?根本其心可議。

  事實是我也去吵了。(菸)真無聊啊我。但就是不爽有人搞不清楚狀況胡亂謾罵,搞得好像商管學會人手有多充足錢有多賺一樣,都不曉得那些都是汗水與血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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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是想上部落格罵罵人順便告白(是怎樣)的,噗浪又聊個一兩句那種怒氣就又不見了。(攤手)

  我只是覺得,身體都要自己照顧,因為自己的選擇而讓自己變成那種模樣,我沒有任何理由應該要說聲「呼呼不痛」,更有甚者,我應該帶著微笑說聲「自找的,祝你幸福」。

  那是個超任性的人。人很好,有才能(雖然她正處於「覺得自己是一事無成的廢物」的時期,但不管她本人承不承認,她在文在武確實都受到了相當的認可)受人喜歡,要說任性其實不太像,但實際上(對自己個人狀況下尤其)是個非常任性的傢伙。大家叫她不要酗酒、不要狂喝冰水、不要這樣不要那樣,但這些可能會讓她舒服一點的養生之道,她一樣也不想嘗試(或說一樣也不想放棄),而在痛得死去活來的當下,也未見她對自己曾經遭踏自己身體感到悔恨,只恨自己生來是這種生理構造。就這點,我也是服了她了。我倒覺得若她願意嘗試所謂的調養,花個一年半年的時間好好照顧自己,這些讓她哭爹喊娘(誇飾)的狀況絕對會舒緩很多,但也許與其放棄那些她行之有年且極為偏好的習慣,她寧可每個月狠狠痛上這幾天。

  這是選擇,每個人有權選擇自己最喜歡的生活方式,既然如此,在這個方面上我就不想再擔心她了,不想再讓自己產生「嗚嗚不痛」的難過。我真的應該笑著對她說:自找的,祝你幸福。

  就像有時候我們每個人都會有的覺得自己墮落無能混帳的那種絕望。我們都知道這種狀況是自找的,純粹就當下那種絕望的心情而想哀號,但就只是想哀號而已。既然我們根本不想得到什麼安慰或振奮或激勵,那在哀嚎的當下,只要靜靜地笑著就好了。身為旁人的我們或什麼,一言不發大概就是最好的安慰了。

  在這種狀況下,我突然就想起當年那扇門從我眼前關起的瞬間。我不知道這世上有多少人有這個榮幸,能在眼前景物依然清晰鮮明的狀態下,眼睜睜地看見一扇門就這麼殘忍地闔上,遮蔽所有光芒於是只剩黑暗,然後繼續當沒事般地活著。那種立體感我永身難忘,畢竟我確實是親身體驗了這份心情。我不記得那是幾年前的事,因為在那之後的時間都沒有意義、在那之前的努力也沒有意義,從那天之後我的心境乃至實力都是靜止的。

  我沒有掙扎,是我自己的問題。或者,就算沒有大門關上的那瞬間,人終究會失去那股純粹,叫作熱血叫作拼勁的那份動力;好像那東西就是個氫氣球,儘管手握得極緊,終究會消氣--何況更多的時候,因為我們是這麼聰明,於是我們自己放開了緊握著不放的手,任由它往天際越飛越高、自己則柠在地上看它越飛越遠。我們知道放手的是自己,正因為是自己的選擇,於是墮落得更深,只能伸出手想裝模作樣的想著要挽回。

  這倒真沒什麼不好。畢竟是自己的選擇。這種時候,不管是對我自己或是對有類似經驗的友人,我都應該笑著祈禱,在已經是這種光景的當下,我們能得到幸福。至少還能得到幸福。

  畢竟,就算墮落成這樣了,就算是這樣的我(們),也莫名其妙的還是有人願意肯定。我覺得,儘管因某些狀況--現實、不可避免的同儕比較以及自己的不思長進--而感受到自己的極限,在大部分狀況下,我們還是存有實力的。所以才會死巴著可笑的自尊不放,認為就算是這樣的自己,也還是找得到什麼出路什麼進路什麼該死的路可以繼續往前走。只是現在還站著罷了,不代表不會開始往前走。

 

  這種廢話當然是月經文。本來只是想罵罵人的,自己也感懷了起來真是有病。

  對了,月經真髒話等級的有夠難搞。我才罵它不準時,這傢伙就毫無預警(?)的來了,現在整個下腹部都是那種東西的感覺有夠不平常。(絕對不是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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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這輩子第二次參加喪禮,兩次都算滿近的親人(祖父與舅舅),兩次我貌似都只是「參加」。

  舅舅的喪禮非常簡單,因為我娘親娘家那邊人少,入殮、上香、蓋棺,程序不知道有沒有半小時,大舅就被二舅和三舅送去火葬場了。(其實我一直很不懂,為什麼天主教醫院協辦的喪禮也要上香……)

  入殮的時候我震驚了一下,這輩子第一次見到:原來人真的可以像冰棒一樣,僵成一整束,讓另兩個人搬進棺材裡。那一瞬間外婆哭了,我第一次看見外婆拿下老花眼鏡,那眼睛其實和我很像,沒拿下我都沒察覺。我明明生得一副他們林家的臉,但原來還是有地方像溫家;雖然我外婆姓崔。
  外婆的哭泣方式非常秀氣,靜默著流淚、顫抖,間或帶著喘息般的嘆息。想她之前發現舅舅往生、直到喪禮這段期間,也哭得夠慘了吧!我都不敢想像她老人家要怎麼在沒看見大舅起床、進房叫人時,發現自己兒子離世時的場景。那實在很教人崩潰。幸好二舅一家住得近,二舅媽又是極為傳統的女性,加上外婆本就是個明事理的人,所以不至於一直沉浸於這不幸的場景。白髮人送黑髮人,到底多麼不堪,我總算是見識到了。這種見識真希望只存在於書本之中。

  我們這些子女三跪九叩完畢,天主教醫院才總算有個像天主教的程序,叫瞻仰遺體。我們幾個小輩沒膽子上前,但他們溫家人都去了。三舅舅拿出準備好的稿子,在小小的禮堂中唸著替他哥哥寫的祭文:國中畢業、當過海軍出過海,在演藝公司跑龍套,「和一班友人順應天性,四處遊歷,悠遊自在」。三舅真的很會寫,三言兩語間道盡六十多年來的闖蕩,倒真是文情並茂。

  祭文,真是要人回憶往生者一生的。

  散場時,聽著外婆仍在淺淺地抽噎、嘆息,我忍不住摟住外婆,想她別要那麼難受了,可她究竟仍能與我談笑風生,問我念書情形等日常,畢竟是我堅強的外婆。

  隨後我就回淡水了。不過一個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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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的意義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同久違了的白爺阿酷吃烤肉。

  真的好久,久到他們都已經是騎著機車穿梭台北市了,我還在學校當井蛙。剛才在處理投票統計時,覺得上班好像比做研究簡單多了。論文寫作中的研究生大概都會得個「前三章不耐症」吧我猜。我剛發現我已經忘記我論文在寫什麼了。

  大家工作都換得很勤。和白雪小古聚餐的時候,會聊到班上同學現在交了什麼男女朋友;和泡泡珠兒聚餐的時候,大概是聊著大家做了什麼工作或誰還在上學。和阿白阿酷聚餐的時候,聊的是社會體制工作安排人生計畫。
  這當然和聚會人數有關係。主要是我本人,嗯,沒什麼生活瑣事好聊的,人數少時就只能聚焦大範圍的東西。範圍大到我都忘了跟阿酷說聲生日快樂,雖然還一個月。到時再吃一餐好了我看。

  這次的吃飯組合,少了學姊。因為人家結婚才一年正濃情蜜意,聽說在懷第二胎。

  地點是樂平方(當然店名不是字面上這樣),阿酷推的。剛好在我本人碩一上學期和97級的同學去吃慶功宴的烤肉店比鄰,據與白爺閒聊時取得的資訊,那區域貌似非常多烤肉店。這間,我覺得肉很鹹,不配飲料有點難受,冰淇淋是冰棒,讓人覺得有點遺憾,但那個放了洋蔥的牛肉和那個醃過的牛肉和那個圓圓的豬肉,很好吃。店員還店長在快結束時幫我們多上一份麻糬,在麻糬烤完之後還幫我們烤被遺忘的柳葉魚。柳葉魚的烤法很妙,是烤到黏在網子上後,直接翻網子烤另一面。翻過來的時候我真的少見多怪的想把那景象照下來,但礙於相機能力……這真相要羅生門了。(欸)
  但我最興奮的時候不是看著粉紅色的生肉變成咖啡色的食物,也不是和烤網合而為一的柳葉魚,而是噗噗噗的烤麻糬。(拇指)基本上去吃烤肉的時候都會上麻糬,但我覺得那天是我第一次看到麻糬膨脹爆氣的瞬間。我都興奮了我。(每天都是情緒激動)

  炭爐烤網的烤肉,好像店員會比較願意來幫忙烤。以前在吃的時候就沒怎麼看過有店員來幫忙。但曾在烤肉店工作的白爺的說法,好像其實店員本來就是可以主動利用的,貌似每間店的店員,在累積一定的經驗值後,各都是個烤肉能手。
  所以當天的夾子應該要拿給白爺才對啊,我幹嘛荼毒阿酷。(→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組XD")(連飲料都是白爺服務的喔喔喔XD")

  這次出來,很難得很難得,是白爺約的。因為星期三有排休、阿酷公職剛考完,就約了出來吃。他能這麼自由自在,貌似是因為把那個託給誰、把這個託給誰,整體而言大家就都由心了(至於放在心上的莫可奈何的就先別看著)。我聽來聽去還有點弄不懂那關係,但總不好打破砂鍋問到底,那是私事。反正我朋友看起來還過得去,那我也沒必要關注朋友以外的人的心態。

  過了幾年,大家真的從年少輕狂的熱血青年長大了。也不是說大家變得沒有熱情了,只是對現實的眼光看得更清楚了。白爺大概不再推崇共產,我也不再想著體制,換過許多工作的阿酷則選擇考公職。那大概是個即便每天碎嘴批評卻仍是每天準時上工的工作。

  和他們聊天會特別發現自己的消極,但不會厭惡自己的消極。應該說正面反面的是都能講,想法的交換總比現況的交換來得舒服。這麼說來,終究還是談理想的青年做的事啊!像群剛下班的男人般的喝酒聊社會聊現實聊體制聊生活規劃聊未來理想。我不會承認自己有副男人的腦袋,因我有實在的女人的性格。

  當天有個一閃而逝的有趣議題,一個問題三個人回答各異,這不知道是性格使然、經歷而生,或是只是目標差異。不知道是聊了什麼而我說了什麼,白爺忽問:「妳想活到幾歲」,她自己的意思是「目標完成之前都不想死」,阿酷倒說了個明確的數字,我則回答「可以的話乾脆連出生都不要」。
  阿酷說我太消極,但我覺得這只是我現在沒有目標,也沒有動力找目標,活著,當然會繼續活下去,但能選的話最好連出生都免了,省得徬徨省得煩。也許將來我能感受到「怎麼活都不夠」、追求目標的積極,只是不是現在。

  我不知道他們從社會大學中真正學到了什麼,但我覺得我是學到了隨波逐流,我說:我目前的生活方式叫「見縫插針」。那兒能鑽便朝那兒去。這倒是真正的消極,因我說:若不能真正進了體制裡做事,那便不需要對體制有什麼盼望,看能怎麼生活就怎麼過。當天我沒聽到相對的論調。

  每個人都有過熱血的時期,在學校裡該是最能展現熱血的時候。當年看《未央歌》,感受的就是那份熱情那份理想。那種激情的熱血之所以感人,是因在學青年們產生了共鳴、社會人士則興起了感懷。每個人都曾熱血過,那天,我真是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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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覺得「處罰」並非僅有「遏阻」的意涵在--發然後抑,則扞格而不止;這實在是沒什麼好說了。對,我會談到自己對死刑存廢的看法,但那只是一部份,畢竟我金盆洗手不當政魔(也盡量不偏激)已經很久了

  是說昨天上OB,因為授課老師的辦公室室友帶著她家的研究生去竹圍吃燒肉,而導致當天有幾位學生OB課必須請假,我們慷慨可愛的妃妃姊,於是一時興起,決定「輸人不輸陣」,請我們這些「剩下來的同學」吃比薩。因為大家在課堂上吃東西,這堂OB也上不了多少正課,於是便開始閒聊--說是閒聊,畢竟是研究所的課,不可能真的是話家常,只是延續環境與個性的討論,從職場環境討論到性格養成最後是孩童天性。
  蘆葦是個博學多聞的好傢伙,雖然她會在課堂上播放柳丁擱來亂湯匙殺人魔的詭異影片,但這只是她「多聞」的一個面向。當時她向老師提出一個既有實驗:由實驗者觀察一群孩童,要這些孩童在「大人不在」時,端坐在椅子上不得往後瞧,卻在他們後頭準備了聲響極大的玩具軌道火車;當大人都出去了,不知道自己被觀察的孩童們自然會忍不住回頭看火車繞圈圈,但當大人進來時,他們則會「說謊」表示自己並沒有違背大人的要求。
  我沒聽過這個實驗,蘆葦的意思是:這研究證明了「說謊」是孩童保護自己的方式,同時也是天性。

  我個人覺得「說謊」並非天性,「誠實」才是。所以孩子餓了就哭、開心就笑--如果「說謊」是天性,那些純真的笑容就不可能出現--在這個實驗裡,「保護自己」才是天性,而「說謊」不過是個手段。老師覺得,這定然是大人表示出了「不聽話的人會被處罰」的氣氛給孩子,孩子為了逃避處罰而選擇說謊。

  正在修教育學程、將來要去中小學當老師的廖大哥說,他現在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說謊的孩子可以逃避處罰,這樣的機制簡直就是鼓勵孩子說謊。

  也許就事實而言是這樣,但理論上應該要有更複雜的內容存在。重點在於「孩子知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被處罰」?回去剛才那個實驗,老師的意思是,如果大人讓小孩覺得「誠實表明自己的行為」並不會被處罰,也許那些孩子就不會說謊,而是會勇於認錯。這就是教育的難題:他的確做錯事了,承認並不代表什麼,他還是得受應得的處罰,這樣才有教育意義,但為了逃避處罰,孩子就只能學會說謊。(就是學不會「不犯錯」。)
  問題的癥結在於,誠實和認錯是兩回事,處罰和反省也是兩回事。大人要教育孩子懂得反省,而不是不明就裡的懲罰他。不然他遵守的只是平板的規矩,而不是內心的道德與價值觀--他會知道做了某些事會被處罰,但不曉得「做錯事」的真正定義。(我萬萬想不到我竟然在這裡推崇「愛的教育」……Orz 但我相信愛的教育絕對不是不處罰!要教育的觀念是「我打你是愛你、我打你是為了讓你知恥反省所以我真的很愛你」……頭好痛)

  法律規定了權利、義務與責任。做錯事,代表你侵犯了他人的權利、違背了自己的義務,處罰,則是你做錯事所必須承擔的責任。所以在我的理解,所謂的「刑罰」並不是「遏阻」,而是「代價」。

  一個人選擇做錯事所必須支付的代價,他購買「做錯事的機會」所必須支付的代價

  這就是我一直不滿於廢死團體的某項理論:死刑並不能遏止犯罪,所以沒道理行使這種不人道的刑罰。我個人認為遏止根本不是重點,「付出代價」才是刑罰的真意。

  若把「犯罪」當成是商品,而「刑責」是該商品的價格。「加重竊盜」的價格就是「無期徒刑」,「殺人」的價格就是「償命」。這聽起來還滿對等的,我就不曉得廢死團體主張的「人權」到底長什麼樣。他們的意思是死刑犯有改過向善的機會,但他們到底要不要支付他們購買犯罪的代價?
  以蘋果來比喻,今天大家都只看到殺人犯吃剩的蘋果核,無法以殘渣判斷原本的蘋果有多大,就認為殺人犯只要付出「他能力所及」的代價就好。但這樣對得起培育蘋果的果農嗎?當初就說好了是以對等的代價來交換這顆大蘋果,但今天因為殺人犯不想付了、其他人也認為那個代價超出了殺人犯的支付能力,於是要果農忘記他們本來約定好的東西,要他接受殺人犯這近乎「賴帳」的結果。
  如果今天,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能提出賠償果農的方案,也許果農可以稍微作罷,問題是沒有,因為大家眼裡看不見那個簽好的契約,大家都只想著倒帳,說真的,果農何辜?

  今天法律是這麼規定的:殺人償命。這是檢方代表提出的要約:你要殺人,你就得償命。而殺人犯執行了殺人這個動作,則代表他接受檢方的報價接受這份要約,於是契約成立,兩造雙方不得另行異議。人權團體認為檢方提出的這項要約不合理,但這是為什麼他們沒有殺人。這是殺人犯在殺人時所願意承擔的責任,和他是否後悔、是否從良沒關係。

  不是道歉就不用負責、不是反省就不用被處罰。身為大人,要逃避處罰已經不能只是單純的說謊,所以我們在這個場合安排了名為「辯護」與「審判」的關節,而「判決」的關鍵在於「舉證」,唯有罪證確鑿的情況下,檢方才能宣稱契約簽定,這是大人的說謊機制--各人說各話,唯理而已。

  所以,問題不在於刑罰的存在,而是為什麼會被施與刑罰。問題不在於死刑是否是惡法,而是為什麼會被判處死刑。究責於規矩是毫無意義的,教育的目的在於道德與價值觀的建立,而不僅僅是教條的遵守。如果行得直、坐得正,人人良善合理、世界大同,那刑罰再嚴苛再不合理,都不會有問題。

  「死刑存廢」是個可以得到結論的問題,所以大家想在路燈底下找鑰匙;但事實上鑰匙根本就不是掉在路燈下啊。大家搞錯了刑罰(死刑)的意義,怎麼談存廢都是空泛可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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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我討厭英文,但這種時候,balance這個字搞不好比我知道的其他中文詞彙,更能形容我要表達的意思。反正就是協商模型「成交」的那一瞬間。對不起,我真的中了管科所的毒,我愛用多變量用語、解釋事情習慣討論是否顯著,現在連「相互理解接受」(=雙贏)這種事都要用多準則模型來形容……Orz

  本網誌的事件起頭仍舊是PTT(我鄉民了、鄉民了啊!(愧))。是說我家大培在批兔各版上轉貼了一篇男女版的文章,大致是原原PO上板抱怨女友如何如何不修邊幅、號稱自己是「勤於練身體、注重外表儀態的型男」,對於自己女朋友「頭髮凌亂、皮膚乾黃、臉部臃腫、出門都亂穿」,甚至一年內胖了九公斤這件事感到非常煩惱,想要好好矯正女友心態,讓她恢復成三年前「白白可愛大眼妹」,可每次與女友溝通時都演變成無理的吵架,讓他非常困擾;所以他上板尋求協助,想知道該怎麼溝通才能導正女友這種「擺爛」心態與怠惰。可原原PO這份單純的心情卻被眾女性版友齊聲撻伐,其中一篇講述女人化妝手續如何如何繁雜、道具如何如何之多、打扮如何如何麻煩、搭配如何如何之花錢等等的文章,因為又酸又中肯而在短期內被推爆。我家大培就是貼這篇。

  我看的之歡樂,還上版找原討論串朝聖了一番。

  基本上,女性版友抨擊的點,大多不離「男生不懂女人化妝打扮變正妹有多辛苦、多困難、多麻煩、多花時間、多花錢」這件事上(這就是為什麼我偏好不修邊幅,真的,我寧可多睡覺也不要早起化妝),而諸多男性版友則表達「型男打扮也不簡單,女人不要偏激」這樣的意見。事實上,大部分參與討論者都知道兩方真要打扮的話都是非比尋常的耗資費時,但就是有些人想表示「男/女人打扮的難度絕對比對方高」這件事。但這種事,不真的當過對方是不能理解的,就像大家小時候一定都吵過「當男生好還是當女生好」這種白癡議題,男生會說自己要當兵要養家要負責,女生就會開大絕說自己有月經要懷孕要生子要哺乳還有職場性別歧視。

  主題的部份等一下離題到再說(欸),先談談事件。

  若單看我的形容,可能有些男性友人/路人不懂:希望自己女朋友打扮整齊、出門化妝,很過分嗎?基本上不過分,其實也滿多女性朋友知道,「出門化妝」其實是個基本禮儀,再不濟也要塗蜜粉、擦脣膏,不要弄得自己好像在逃難般邋遢。但若僅是如此,何以原原PO(換輸入法麻煩,我以後稱呼他為「花俏男」)會受到諸多女性版友撻伐,酸他的那位女性版友文章還在短時間內被推爆?當然是因為花俏男言談中表現出了超過基本的要求。以下提出撻伐花俏男前必須理解的事項(並非罪行):

  1. 他女友以前是不太愛化妝的乖乖女,和他交往之後被他「調教」為人人稱羨的可愛大眼正妹。
  2. 他女友變得不可愛了,「上了1年多班,我女友從白白可愛的大眼妹妹變成,頭髮凌亂,皮膚乾黃,臉部臃腫,158公分42公斤變成51公斤,出門都亂穿,離上次帶徦睫毛已經快滿1年……」
  3. 花俏男仍是三年前那個「會打扮自己跟練身體的我」,所以他不忍看女友糟蹋自己。

  是的,我改變字體的部份才是罪行。講這種話的男人簡直不能原諒。這就是眾女性版友與花俏男觀念不同的地方。
  基本上,女性版友並不知道花俏男的女友被指責的「頭髮凌亂、皮膚乾黃、臉部擁腫、出門亂穿」是到什麼程度,但看到158公分51公斤這種身材竟然被稱呼「臉部擁腫」,又聽他抱怨自己女友「已經快一年沒戴假睫毛」,於是開始群情激憤,根本沒人想幫他規劃「改造女友大作戰」。

  這邊我應該解釋一下,因為肯定有男性不懂假睫毛出了什麼事,反正戴個假睫毛應該和戴隱形眼鏡一樣黏上去就好--你如果有這樣想過,請快向全天下的人造正妹下跪道歉,因為她們花費心血讓你賞心悅目還被你當理所當然。
  假睫毛出了什麼事?其實假睫毛本人一點問題也沒有,問題在於如果要準備成戴上假睫毛仍不突兀的正妹,其中可能是每月近萬元的付出,這還不算購物、運動、早起化妝造成的各種損失--我說的不是之前提到的「基本禮儀」,而是要成為「戴上假睫毛仍不突兀的正妹」,也就是從隔離霜粉底(要不要珠光效果?)、遮瑕(眼週部分要特別注意)、腮紅(今天穿什麼衣服,就要搭相對色系的粉餅)、眼線(絕對不是一畫到底)、眼影(通常搭配三種顏色),然後才是假睫毛(要出現「電眼」效果應該要貼上兩、三片,由內到外分別是不同長度、不同濃密度與不同角度)。有些人會在假睫毛上塗睫毛膏,基本上我不覺得睫毛這麼長是好看,但有人就是會這麼做,那我不評論。
  總而言之,一個女性要在自己臉上塗抹這些東西,花費時間平均是45分鐘:有些人十幾分鐘半小時可以all down,但有些人必須花到一小時,這並不包含構思今日色系的時間。若全部算上,九點多的班,算上通勤,可能六點多起來準備還不夠。上妝之後不可不提的是卸妝,因為我沒卸妝過,不曉得其中過程,但我知道眼妝和臉妝要分開卸,絕對不是抹上肥皂搓搓揉揉再沖掉可比擬的,若我沒搞錯,卸妝和上妝要花費的時間其實差不多,唯一的差別是終於不用構思什麼了。若運氣好五點多下班,吃個晚餐在算上通勤,可能七、八點才能到家,卸妝、洗澡、處理雜事(家務或其他私事,譬如和男友講電話),很容易拖到十二點甚至凌晨才能睡。
  我這邊說的還只是化妝,若加上頭髮、衣著、配件,每一樣花的時間都讓人驚恐,我就曾經弄了一個小時還出不了門(因為怎麼搭都怪,衣服太少了)。一個平均睡眠時間不到五小時的女性,你要她如何由內到外容光煥發保持完美體態?在這種狀況下,不戴假睫毛是有多嚴重?

  這就是眾女性版友為什麼痛恨花俏男。他以為化妝是什麼?假睫毛是有多基本、多嚴重,竟要一個天天上班的人天天戴?(不覺得重要他就不會說出來,問題是,除了他之外,誰覺得這嚴重了?)我客觀點,說花俏男沒希望女友天天戴假睫毛,但希望她在和他一同出遊的時候能進行一下我剛才打的那些程序、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大家開開心心出遊--我想說,若花俏男是個會會定時上健身房練身體的男人那他假日有可能帶女友出門弄個地點好氣氛佳的「約會」,到女友不化全妝很不禮貌的地步嗎?(就算他會,我相信女友也累得不想配合……)一般人的化妝是禮儀,是為己悅容,花俏男女友上班很忙,每天弄得精神不濟、不健康發胖,花俏男卻沒想過要關心一下,反而責怪女友把自己搞成那副德性,這就是為什麼說他罪不可赦。有個回應者說的好:「女為悅己者容,你有多久沒讓女友笑了?
  也許他是關心他女友的,是像我說的那樣擔心他不照顧自己,只是以「化妝」為代表動詞,出發點是良善的,這些我也能接受或理解,但是他竟然用「皮膚乾黃、臉部臃腫」這種負面的形容詞說明自己女友現狀,則是第二個罪不可赦。要我來說,其實這世界上多數的黃種女性不化妝就是那個樣子:皮膚偏黃(廢話!)、乾性膚質者脫皮、油性膚質者冒痘痘、外乾內油者二者兼得(就是我),而他們若不穿上具修是效果的名牌衣著配件,看起來就是凸腹蝴蝶袖、圓臉雙下巴。他憑什麼把自己女友說的一文不值?將心比心,哪個女人願意接受自己男友在大廳廣眾下這樣批評自己?何況他女友的BMI也不過20,是能多臃腫?有多少人想要她現在這種體重啊!

  誠然,女性把自己搞成我說的那種模樣,確實是沒有花上足夠的心思照顧自己,但畢竟資源有限、欲望無窮,女性若有了更重要的事(賺錢、家務,諸如此類),根本不可能花到足夠的心思來把自己照顧成麻豆正妹,所以回應者才有許多「要女友打扮、就花錢養她」之說。這不是群情激動下的偏激,而是客觀的事實。有些人拿出了「女人會希望男人開車載自己,那相對的是不是也要付油錢?」這種話來邏輯爭論,但買車開車和買化妝品保養品衣服鞋子包包配件與化妝,這之中的繁雜程度根本無法相比,以年為計攤提一下便能得知。這是比較物件上的自始謬誤,不能同一而語。這就比較出了男女觀念的不同:對彼此的麻煩處沒有足夠的認識,卻仍自以為是地「據理力爭」。

  之後,有人表示被推爆的原PO所列舉的打扮道具清單,和花俏男所要求的事實不合,太超過,「花俏男沒表示要求女友像雜誌上的麻豆,而爆文所提的方法例則是變成超級大正妹」,這又是一個觀點上的錯誤。第一,花俏男愛假睫毛、花俏男愛大眼妹、花俏男嫌女友出門總是亂穿,問題是,路上有多少女性不是這樣?花俏男所指的「亂穿、不修邊幅」是和誰比較?顯然是網路、雜誌甚至電視,那些經過刻意打扮修飾的正妹。第二,爆文所列舉的打扮道具與花費,並不是「變成超級大正妹所需」這麼威,都只是基本。男生看到她列舉這麼多東西(從化妝工具、化妝品、保養品、鞋款、衣、褲、裙、襪),就以為那是「非常懂打扮」的人的論調,但就女性觀點,她所提的物件,除了化妝品和包包之外,就連我這種懶女人也幾乎是樣樣沾到邊(一件裙子搭一雙鞋子、厚重色系的衣服不能搭淺色涼鞋,所以勢必要再買一雙……諸如此類的考量)。那不是從歪妹變正妹的方法,而是從毫不起眼、超級平凡變成普通OK的方法。那是只要自覺自己是女人、想要好看,就一定要擁有的東西。就是那麼玲瑯滿目、就是那麼嘆為觀止。

  顯然,一個嫌棄身高158、體重51的女性「臉部擁腫」、「將近一年不戴假睫毛很嚴重」男人,從基本觀念開始就有問題。以健康觀點而論,這樣的數據絕對是穠纖合度,問題出在女友一年增重太多,這和心態沒關係而是作息飲食的問題,她需要的是休息是調理是照顧,不是一個嫌棄她睫毛短眼睛小臉太圓、和她爭論為什麼出門不化妝讓男生很丟臉的男朋友。

  後來花俏男撤文(反正又得不到幫助,何必放著繼續討罵),又有個男的因為回應不了花俏男,便回應爆文女「意見太激烈」(廢話,眾女性版友根本是群情激動,連我都怒了,看她酸花俏男還真的超爽),還宣稱自己「並不是替花俏男護航」,只是想表示「這些事情沒必要爭論,畢竟女生很花錢、男生何嘗不是?譬如男生上百貨公司挑衣服,看的上眼的常常是全櫃最貴的那件(啊你買那件就得了,女生可能要買好幾件混搭才有你要的效果!可惡我又認真了)。重點是兩邊要溝通。」

  問題是女方的觀點和男方的觀點差異太大。首先,普遍女性皆認同花俏男的觀念有問題(一個把假睫毛大眼睛當作化妝基本內容的男人?去吃X吧!),再來,我們之前提過,花俏男的女友本來是不愛化妝的。要一個不愛化妝的人,在工作忙碌、生活作息不正常到一年內體重劇烈變化的情況下,每天再花一個小時以上的時間化妝打扮、捨棄假日休息時間上專櫃買漂亮衣服,只為了讓男朋友覺得帶出去很有面子?我不覺得這兩人的觀念可以在這種狀況下協商出雙贏結局。這和是否良性溝通無關,若兩人立場相左卻仍要正面對峙,那定只能戰個不死不休。

  總有人疑惑:為什麼要交戰、為什麼要爭論,為什麼不能溝通討論出一個雙方皆能接受的結果,弄個雙贏圓滿大結局呢?

  因為不行。觀念上的對立,是不可能靠溝通取得共識的。這在事例上,除了本文提到的、明明和我無關但仍讓我炸毛的化妝論外,最近非常流行的廢死議題更是箇中代表。在兩方的訴求全然對立的情況下,勢必要有一方完全失敗,才能得到結論上的balance。這無關孰好孰壞、孰是孰非,端視哪一方願意放棄主張而已。

  問題是,兩邊都覺得自己有理、兩邊都覺得自己正確的情況下,到底什麼原因要讓誰放棄。這就是真相、這就是事實,所以社會要紛爭不斷,所以人生會煩擾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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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想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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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才犯貝戈戈,放著兩篇快看不完的Paper不理,竟然跑去網路上看BL小說,而且還是人家要去CWT賣,好心在網路上開全文試閱的那種版本。
  不太確定自己在幹嘛,反正一個上午不見了就對了。(這幾天總是不太能思考,真不知我怎麼了)

  題材有些可笑(高中學生會長競選……純良好學生和心機學生的故事),但語順、用詞、字句所營造的環境情境相當充盈飽滿,看了開頭便可順遂地一路挺進到結尾。也算是種一氣呵成的漂亮吧!讓我想把頁面存起來,哪天想回憶溫馨感人的內容的時候可以隨時取得……

  但為什麼沒考慮購買?暫不論我是在宣傳期之後才知道這個故事的這個狀況,若是事先知道,是否我會願意收藏實體書?
  我想可能不會,即使這本書感覺溫馨、可愛、流暢;當然價格是個因素(320好貴,我現在看見架上的剪刀磨菇還稍稍有些後悔,我只想看小蟹的故事呀快出實體書!)但不是絕對。

  如果是這位作者的另外一個故事要出版,也許我會下手吧。

  我在看完這個故事後,充分瞭解到「道士系列」作者綠茶去冰不加糖(怕被搜尋到就匿名處理)提到的,「若要把故事寫完整,就必須寫到人物死去」的這個說法意喻為何。

  所謂的美好、幸福,其實不過是當下的一個片段,若要說某兩個人一直到最後都是幸福快樂的在一起,無風無雨,那真的很難感受到必要的觸動;因為無風無雨,是否也無晴。
  沒有人能保證永遠,就算作者或讀者希望,永遠這個字眼終究只是個夢想,當下的自己與對方是這個模樣,日子久了,兩人都變了,相處模式怎能不變、夢想怎能不變。

  是故,僅管有些故事,對結局的說明不夠充分清楚,但我們還是能享受那個內容與後續的想像;但若把「後話」說得太明白,或許那份無可名狀的青春與美好,會變框架限制得失了味道。

  我無法想像在未來也形影不離的兩人,卻停留著現在的形象、現在的相處模式,甚至是現在的社會地位;畢竟,十年後的我,和十年前的我一定是不一樣的。若認知停留在那個當下,未來的那兩人就僅存著虛像,是不存在的。
  羅曼史小說,兩人在一起之後就只能全劇終。

  但綠茶去冰不加糖的道士系列,是我見過最神奇的一套。他筆下的角色,連交換內心想法也不曾有過,突逢變故、環境變遷,他們將以不同於以往的眼光與態度面對彼此,之後便只留下可能。
  不管愛與被愛都沒得到絲毫滿足的故事,結束得莫名,平靜得莫名,卻也深刻得莫名。

  超神奇的,我竟然看完了。(啊,對了,我忘記朱家的結局了。真的忘得很乾淨。我只記得我發現「原來二朱你是這種人……」的時候有點震驚。XD"朱家人真的很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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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面說的故事是陸的《黑犬黑犬》(怕被搜尋到就拆字處理)(google應該可以看到試閱)說「如果有書可能會買」的故事是他的「罐豆頁少年」(繼續拆字處理)。
  啊,我都是在BBS看到的,願神保佑我的進度……(告非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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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醒悟了。

  (這篇仍是論文與老闆相關的抱怨,再這樣下去我可能要另開分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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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我老闆突然要我在後面加上消費者V.S.零售業通路的問項,扯一扯又扯回讓我暑假憂鬱兩個月的「商業模式」,剛才想破頭只是越想越複雜,又覺得如果聚焦在書籍產品(當然是限定在我個人的宅領域XD)上好像很快樂……但我老闆八成不會答應。
  不過我在設計問卷的時候,是有一點朝這個方向思考;基本上從一開始就是了。(如果開始討論某些書籍出版社(把輕小說看作「書」的話就連漫畫也會在裡面)我一定會很開心,然後讓題目和內容無限制的複雜下去……我不需要資料就可以說出很多書籍(出版社)品牌啊XD)

  反正,當他開始討論零售業通路,我告訴他「這樣聚焦於某個產品應該會比較好做」,而當他反問我「消費者最常在網路通路上購買哪一類的產品」而我回答「書籍」時,他就收回了「單一產品」的選項,決定走「通路類型」這條路,因為書籍類「難做」。儘管我覺得書籍很適合當做研究虛擬社群的中介商品,因為一個「故事」具有討論性,可以在事件討論中存活好一陣子。

  限制式多畫幾條就不會發散了嘛……我當然不敢這麼說,因為已經咪太久卻沒結論,繼續吵不曉得會變成什麼樣。(畢竟我被趕出來了)

  總之,我從一開始,就是以「虛擬社群的傳播力」為討論宗旨來設計題目的,但原來,老師一直是以「電子商務」的角度來看這份研究。難怪總是溝通不良。

  我深信「網路裡的人」與「現實裡的人」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差異(至少在消費行為上),而「虛擬社群」所扮演的角色則是資訊媒介,若能確實討論出某種工具的某種媒介效果,也就是「資訊流」的脈絡,對我而言就足夠了。
  但若以「電子商務」的角度來說,光是「資訊流」不夠,他必須走「商業模式」,必須有「廠商」可以佇足或插手的空間,研究內的「管理意涵」才有東西可寫。

  但想到「商業模式」就讓我覺得很煩,因為虛擬社群不是這樣玩的。虛擬社群成功的重點在「集合力」,他能集中分散的廠商、集合零散的消費者,產生群眾的力量,而虛擬社群才能商業化;就像104那種東西,但很難說e04是個「虛擬社群」或「商業平台」。博客來也利用虛擬空間的力量得到足可傳世的成功(所以後來被金石堂這個實體通路模仿了),但以博客來的模式,要發展出屬於他的虛擬社群,還是有難度。
  另外Mobile01也很類似,但這個社群本身應該沒有商業化,商業行為僅限於會員之間。這或者就虛擬社群的極限:平台無法保證會員間交易的公信力。所以虛擬社群購物車儘管是商業模式,但並不是可以進入的商業模式。

  所以,「集合」是虛擬社群商業化的潛值,但也正是它無法商業化的問題核心。

  老師的意思是,虛擬社群就像棒球,賭博是職棒的商業模式,那虛擬社群一定也會有商業模式。但這比喻我越想越不對。
  虛擬社群不是某個「東西」,而是一群人、一個區域,一個並非常態生活圈的生活區域,一個僅存在意識、以文字與圖像成就「人格」的虛擬空間。
  所以,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商品,要如何達到存在於虛擬空間中的人?

  這個問題,光靠研究零售業與虛擬社群使用狀況的關聯性,是答不出來的吧。要回答這個問題,首要目的是瞭解「虛擬社群內存在這什麼人」;這些人越具指向性越好,譬如巴哈姆特和奇幻基地(後者要保留)在商業化這方面就算滿成功的,而他們集合的廠商家數不如博客來多,群眾也不如Mobile01廣泛,非常專一。我覺得這就是成功的重點。

  老師還想討論從實體進入虛擬的商業模式咧。你以為豆酥朋是靠商業模式紅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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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其實我是很討厭●蘭的人。印象中,以前發生過升學考試有特殊身障生報一般生考試,最後因疾病發作被扣分的事,當時洪叫獸想替學生說話,但我覺得就當時狀況而言,監考老師的判斷無誤之類的。
  總之,我就覺得這人偏袒不中立,在乎的都是「自己想在乎」的而非「事實所需」的。

  回到大學生上課態度問題。確實,學生上課態度不佳已經是某種很需要被校正的常態(譬如某系學生老是翹濤哥的課、念書不認真,考試考差了再罵老師如何如何不好之類的),但我不懂這位教授究竟是想表達什麼。

  我覺得,雖然「態度」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水準,但對「解任務(看病)」的態度,不見得要發展到日常生活上。對日常生活很認真的人,不見得真的能專心將事情做好;相對而言,上課態度不佳的人,不見得在待人處事與狀況處理上也是態度不佳,更不代表他無心上進。
  我認真上課、認真學課本上的東西,我在對帶病人的時候就會比較認真了嗎?如果我只是孤僻的很愛上課,我愛課本但我不愛人,這個醫生就是冰冷。那這會是好醫生嗎?那假設我認真上課,但老師講的東西我還是完全聽不懂,這又作何解?

  更糟的是,確實有些課程真的聽了不如不聽。

  說到這點,衛道人士都會說:「不想聽就出去」之類的蠢話,我都想反駁這些人:那我的點名分數你幫我保障好了?
  你以為我很想被點名嗎?問題就在於老師會點名,沒被點到會被扣分。
  你以為我很在乎扣這點分數嗎?問題在於扣了分可能會被當掉。
  你以為我很在乎是不是會被當掉嗎?好吧,我還滿在乎的,因為被當掉就不能畢業,不能畢業我就白繳錢白花時間了耶。

  重點在於:我根本不想聽課,聽了課也只是浪費時間,但這門課不到就是不能畢業;兩害相權之下,我只好選擇上課開電腦或趴下睡覺。好歹我沒打擾到其他想聽課的同學啊。

  那些「教授」聽到這番言論,大概就會認為這是「不上進學生的想法」:哪有不重要的課?
  偏偏就是有啊,我可以請他來聽,只要他有本事不被認出是教授。(你知道,這關乎實驗是否客觀中立)

  譬如我這輩子都學到第四次的報償矩陣了,有哪些方法以及那些方法的意涵都可以倒背如流了,這種狀況下,聽到第四次的時候我趴下來養精蓄銳,以備後來出現沒聽過的內容時可以認真吸收,這種決策到底符不符合這些老師的期待。
  他們可能希望我從頭到尾都專心聆聽,把老師說的每一句話都當寶貝放進寶物箱;問題是如果我在前面耗盡了太多的資源、把同樣的寶貝放進太多個導致寶物箱裝得滿滿的,後來新的寶貝就放不進去,這到底誰要來賠我?

  譬如派大青就一副認真聽課的模樣,問題是她想睡到不行,抄的筆記還不如大方趴著睡覺(最後被老師點名叫醒)的我完整。

  她的態度好,但事實證明了我的決策對。至少老師說的東西,最後是我吸收的比較多。

  嗯,這當然不是說歐陽老師的課不重要不用認真聽,但我覺得「從頭到尾都認真」是一種太誇張做作的態度,畢竟真的太多東西我學過也瞭解。態度要表現在「必要」的狀況上,太過度就不是「態度」可以解釋的了。

  選擇最有效率的學習方式,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學習態度?那些老師覺得不舒服,就認為學生態度不佳,孰不知學生是以最認真、最有效的方式來吸收那些老師希望學生懂的東西。這還不夠?這還不夠?

  我承認我上課睡覺對不起老師,但我坐在最後面,除了老師之外我沒干擾到任何人,而在學習吸收上,我確實沒有對不起老師;所以,關於這件事,我很難去真正反省。
  因為我是這種想法,我也認為其他被責罵的學生很難認真去反省自己。因為每個人的時間有限,而那些課程不是學生「選擇」的,事實而言,是被學校強迫選擇。要人心甘情願地接受旁人強迫來的選擇,我不認為這只能用「態度」來衡量。

  或者,學生們該在表面上尊師重道。老師在上課時覺得舒爽,就夠了吧。在我看來,說這種話的人要的都是這個。

  啊,同理,我遲到時請同學「讓我過去」而不是偷偷摸摸的爬到某個遙遠的座位上,會不會是我想快點坐下聽課而選的決策呢?要不然,我乾脆等下堂課再進教室,何必出現來干擾上課?也許,這就是教授要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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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應該可以適應上班族的生活,扣掉我早起都來爬文和發文這件事之後。

  喔,我今天又在七點零四分的時候自動張開眼睛了,我親愛而偉大的鬧鐘(音響)都還沒啟動。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孩子啟動的時候我根本又睡死了聽都沒聽見……(遠目)←自己也覺得超神奇,才不過三分鐘
  然後今天幫三個人moning call,阿牛哥哥叫不醒,派大青掛我電話,所以果然只有蘆葦喂最好,還能跟我聊天和說聲謝。

  以上都不是今日的文章內容。(研究間裡間的網路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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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盧同學出了新專輯,我理所當然的買都不想買。聽廣播的主打,深覺歌路、曲風和前一張沒什麼差別,更可怕的是歌詞缺乏相當的深度。

  也許這種「普通」的歌詞,正是盧同學廣受學生族群歡迎的主要原因(其實我還是覺得是因為「早安!晨之美」太囂張到很得人喜愛),但以我個人來說,這只是凸顯了盧同學的人生經驗不足,寫不出深得人心的詞句--雖然說,就「被公車輾過」這件事而言,他的人生歷練已經夠和尋常人不同了……(笑)但這不能讓人忽略他歌詞無聊的事實。
  深度和感情不足,聽歌人就很難陷入音樂的氛圍中陶醉迷離,更糟的是直想抽離;而雷同的曲調相似的唱腔,太多次了只讓人覺得厭煩--想聽這種味道,把第一張專輯放進音響裡就成了嘛。

  以我來說,他的「我愛你」是我最喜歡的歌。其次才是「早安!晨之美」。
  歌詞與詩是雷同的東西,後者靠工整的對仗與韻腳詩眼帶出了優雅,前者則仰賴曲調與詞韻的貼和律動引人入勝;但文字本身沒有內容,對仗再工整、韻律再優美,都不會成為千古流傳。

  同樣的花招耍太多次,就沒有觀眾了。藝術圈就是這麼現實。

  就像學術圈,同樣的領域太多人鑽研就沒有價值了……(對網路行為有迷思啊……話說回來,我還是覺得因素分析比較有趣啦……←資料採礦組);若說是(yy)小說圈,頭幾個寫穿越和頭幾個寫網遊的人紅得還不錯,繼續寫就只會被罵了;另外,莫老大寫出了第二個陳信也讓我失望過呢科科。(噩盡島還是照買還沒看,還有就是我到底要不要收狼辛?)

  談到欲望就離題好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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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較於有潛力的廣人中,星光幫最近貌似有兩個人出了新專輯……對不起,我總覺得神祕嘉賓好像很沒心……(沒被感染的意味)(突然很希望看見自己同學有什麼新作品,聽來聽去是不是只有一首包廂?)

  話說回來,我這陣子一直瘋狂想聽「匈牙利舞曲」和MamaMiya……Orz(很想買原聲帶,也想買K歌之王的新(?)專輯)←研究間充滿了音樂劇和古典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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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沒失戀就不能喝冰火喔?(雖然我不喝)

  總之,隨著廣告量的增加,我每聽一次就吐槽一次。「失戀特效藥」是很特殊的定位沒錯,但這真的是好定位嗎?還是廠商其實調查過,會喝自己產品的人,100%都是需要借酒澆愁的正在失戀人口?

  我第一個想到的狀況劇,就是情人節。你知道,小情人間,總是會買點小酒來替戀情加溫,喝到兩邊都有點醺酣耳熱,辦起事來搞不好可以更加熱情順暢之類的……總之,男朋友A在小賓館拿出準備好的下酒菜和兩瓶「冰火」。

  女朋友A:「你拿這種酒出來是什麼意思?」

  你知道,拿失戀特效藥給情人……這不就是預告分手的意味?於是男朋友A得到了一個巴掌、沒辦到事但還是要付錢的賓館房間使用費,以及剛好拿來借酒澆愁的「失戀特效藥」兩瓶。
  這麼說來,他也不算白買嘛。剛好就用上了不是?--不過,這種場合拿出來的不是高級紅酒,會得到這種結果,應該也只能說是「活該」啦。

  我第二個想到的狀況劇就沒這麼搞笑,只是很直覺的便利商店酒鬼掙扎劇碼。

  假設男人B很喜歡喝冰火,可是他沒有失戀。他好巧不巧知道冰火最近把自己定位為「失戀特效藥」,搞不好商店店員也知道這件事。

  所以男人B只好割愛,選擇旁邊的台啤。因為他不想被店員、路人以及酒友投以同情的眼光,還得掙扎地想著要怎麼告訴他們「一切都是誤會」。

  第三個想到的狀況劇也很一般,但這其實是重點劇情。

  男人C真的失戀了,他超傷心,因為種種緣故,他沒有昭告天下「幹,老子被甩了」的意圖,想清場獨酌回憶往事默默療傷,於是進了便利商店買酒。
  他眼裡看過思美洛(太淡)、台啤、青島、麒麟(不想喝啤酒)、冰火(失戀特效藥)……

  最後他挑了八八坑道。

  我的意思是,就算有不在乎冰火把自己定位成「失戀特效藥」的人,他周圍的人搞不好會在乎,會因為他不顧一切地買了這種丟臉(宣告自己沒人要)的產品而嘲笑他,被嘲笑過的男人X搞不好自此不願意再碰這種酒;而在乎這件事的人,也不會依賴冰火這種花俏的東西來灌醉自己,大眾選擇可能還是啤酒、威士忌,或高粱。

  所以,把自己定位成「失戀特效藥」,很高明嗎?

  好吧,其實還是有高明的一面。以下是最後一則狀況劇--男人D拿著冰火,坐在台階上默默地灌著。女人B和C路過,開始對眼前散發熟男味道的鬍渣男品頭論足。

  女人B:「那個人很帥對不對?」
  女人C:「你沒聽過,沒死會的型男都是同性戀?」
  女人B:「不,你看清楚,他在喝冰火!」(剛失戀的意味)

  於是,不知道有沒有失戀的男人D,順利因為冰火把到新妹。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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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老實說,冰火的廣告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那其實是一個很遜的男人,被一個叫「阿美」這種名字聽起來就不像好貨色的女人甩掉的故事--我記得很久以前,也有個年輕人被刺著蝴蝶刺青的美麗「公車」女甩掉的廣告,雖然我不記得那賣的是什麼。

  「酒」這種東西,要給他好的位置、好的味道才對。愛情的滋味?這是哪來的文藝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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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份與匯入」。

  今天(唉唷還是昨天?基本上我想睡了)跑去申請舊房間的網路停機,知道很多壞消息:譬如你房子如果沒辦法住到兩年、房東又沒有申請過電話,你就不能申請官股電信的任何服務,然後還讓我知道原來官股電信給的會員帳號,竟是買賣不成情意不再的風過水無痕--你有本事去停掉他們的ADSL,你用了多少年的E-mail帳號跟你保證說停就停,絕對不留情面。

  好一個甕中捉鱉!中華電信最擅長用這類手腳來迫害消費者的遷徙自由,怎麼會這麼欠告?(憲法明定「人民有遷徙的自由」)無線網路快興起吧--蘇●昌你如果想選總統我可能會投你一票--咳,題外話。

   總之,就是因為官股電信的摳門與頑固,我的E-mail帳號很快就不能用了。說實話,我很習慣官股電信配給的郵件頁面和外部收件功能,學校信箱也一直都 用這個系統在收,突然要被收回去對我來說是窮極難受,何況裡面還存滿了和老闆溝通的信件內容、論文的資料檔案(Hinet信箱可以寄50M耶!我根本把它 當網路硬碟用)?除此之外,還有現代人必備的道具--MSN,通通都會被消滅。
  雖然我聽同鄉魔人說「就算信箱不能用了IM也還能繼續通喔~」但天曉得哪時候它會不能用?

   所以我在極其絕望、極其慌亂的情況下,上網咖(我在淡水沒有網路Orz)開了一個Google帳戶,打算像以前Yahoo風波時一般,把重要的信件轉寄 給自己然後就此忘記那個帳號。(當時我新增的是Pchome信箱,現在這個帳號淪落為收電子報的專用信箱;Yahoo信箱我更是根本沒在用……)
  然後,Gmail小組給了我三封系統信,其中一封讓我的人生就此歡樂了起來:

  「匯入您的聯絡人及舊電子郵件」:我們瞭解換個電子郵件帳戶使用有時會很痛苦,希望這個功能可以讓您更輕鬆地轉移到Gmail。

  沒錯,換個電子郵件帳戶根本是痛苦萬分。然後Gmail好孩子讓我敲幾個英文字再按幾個鈕,就把我官股信箱裡的郵件通通一件不漏地搬了進去,最棒的是,我可以保留最原始的寄件來源,不像轉寄時寄件者會變成自己。
  還有什麼是比這個更棒的服務?所以我在短短兩個小時之內,解決掉兩個信箱的問題。如果能重來一次,可能不用花到半小時。當時我花了很多時間在處理寄件備份和自訂資料匣內信件的保留上,現在我知道要怎麼補救,但必須等系統處理完之前的指令才能操作。
  現在只能祈禱在這段期間內,官股帳號還能存在。

  下一個煩人的問題是MSN。你知道,扯到人與人的問題,絕對是最複雜的。所以即便我申請了新的MSN,我還要通知每一個人、讓他們知道這件事並加我新帳號--喔,我到了這次才知道,原來就算自閉如我,MSN,清單上也有百二人--我光想就覺得麻煩。
  一開始,我考慮發群組通知,卻發現MSN不行這樣做。其次,我想要發群組信,又發現MSN沒有這種功能(也許用微軟帳號的可以吧)。這樣搞下來我快要開始咒罵微軟了。然後我看見「儲存連絡人」這項功能。

  我以為這是用來轉換MSN與e-mail連絡人的功能,儲存後才發現,原來儲存這玩意兒是為了能在其他MSN帳號上「匯入」這些資料。

  等等,難道更換MSN帳號這動作有頻繁到讓MSN小組開發這項功能並把它變得強大?

   總之,突然之間,我不在需要通知我連絡人清單上的所有人「我換了帳號」,因為我只按兩個鈕,這些人又通通成為我新帳號的連絡人了。不方便的是,這玩意兒 只能匯入清單,並不能聰明的劃分群組(基本上,自訂群組好像不能被MSN系統判讀),所以當我一次匯入一百二十來個電郵地址的時候我還是有絕望的感覺。
  這時候就要感謝這世界上所有的軟體達人,尤其感謝六腳先生幾年前告訴我「MSN可以一台電腦開很多個」這項事實。雖然這個載點已經死檔害我不能在桌機上操作,但幸好我的筆電早就裝好了這個方便的軟體,所以能在短時間內完成重新分組的動作而不用擔心認不出誰是誰。

  總之,我能做的都做了,剩下只有等系統把我的信跑完,以及IM連絡人上線並通過我的加入申請。都不是我的事。

  說到這裡,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件事代表什麼。這代表「移轉人脈存摺只需要三小時」, 而這三小時可能包含了一些錯誤嘗試造成的時間耗損。MSN的例子不夠典型,雖然我很驚訝「兩個MSN帳號竟有成熟的互轉功能」這回事,但終究是 「inter-system」的操作(MSN to MSN);Gmail;的案例就很值得討論了,他是把「別人系統裡的內容移轉到自己系統裡」(extra-system),而且不像部落格備份那樣需要一 個「匯出」的動作。
  拿我最討厭的x名小站來說,如果今天有個系統可以在母機封鎖MT備份檔的情況下,只利用位址、帳號與密碼三樣東西,就能把你多年心血瞬間搬家成功,那人們在網路上的遷徙自由是否就與現實層面同步?(「我要搬到哪干你(房東(x名小站母機))屁事」的心態)
  mail匯入功能是什麼時候開發的我並不瞭解,但從Google搞出咕狗浪那時就很清楚的知道:咕狗在玩抓粽子串的遊戲,而且玩的很成功。

   除非未來又出現一如現在的咕狗這樣強悍、跑在消費者前面(而且只剛好前面一點!)的好公司來打敗他,否則未來的網路世界,極可能會形成「Google帳 號在手,萬千服務任你通」的狀態;而特殊的是,他不像微軟那般可能觸犯反托辣斯法(獨佔),他只是開發出適當的平台,讓消費者能「處在Google之中, 暢遊Google以外」,使得消費者能以更方便的模式使用其他廠商的服務。
  當然,好的服務會被Google買下來,但這之中還有太多操作空間,不需要說死。

   這就是咕狗勝過其他網路服務公司的地方。我們知道未來是開放的世界,不只是Web 2.0所說的共享或開放原始碼,而是一種「跨平台的開放式合作」,平台模組本身就是活的,不管有什麼新服務,只要它有帳號、密碼以及客制化的展示(使用) 頁面,Google就有本事以一種單方面的「合作感」把它變成自己的。

  所以什麼?咕狗化吧,如果你想活在資訊時代!跨平台整合就是征服世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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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對噗浪有點過度的沉迷,好像回到了以前iClubs或Yahoo!奇摩家族的那種洗版聊天模式,仔細想想,這樣真的不好,腦袋裡除了簡短的聊天文句之外就沒有東西了,人生也只剩下從碎碎唸延伸的雜碎聊天,缺了底蘊涵養這樣根本不能被稱為人。

  但要我戒噗,難度還是在啦……唉,就快樂咩。

  也許就像我家水主說的,「要用心去經營」,不要老是放些廢話。但他喵的,如果要用心經營不說廢話,那我專心在Blog不就結了?這也是為什麼這一串話不是放在噗浪上而是放在網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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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轉載在另一個社交噗浪的內容,推薦了一個APH同人創作。說實話我覺得這滿有趣的:歹玩歷史

  APH(差點寫成分析層級程序法……這到底是哪們子的毒。Orz)最讓我萌的是眼鏡奧地利、大叔法國和腹黑俄國,但目前找不到同伴(和我一樣只看過出版漫畫而不是原作網頁的資深擬人迷)就是了。然後在逛朋友的粉絲的噗的時候不小心發現了這個連結,看到某一張圖,我突然原諒了王耀這個人--雖然還是不能接受,但至少憎恨感沒這麼深了。

  沒錯,我討厭對岸那股「我們一人吐一口口水就能把你淹死!」的挾眾欺寡的過度驕傲,也對歹玩這段「被許多人畫在地圖上的自以為統治」的歷史和影響範圍感到不滿,但這個同人創作,把那種又愛又恨的複雜心情描寫的好貼切。「我不喜歡你,但我會想你」、「沒關係,我可以接受你」這些話,表明了某種程度的孤單。
  歹玩在歷史上一直都是非常孤單的,每個國家在接觸、佔領以及文化轉移的時候,所用的心情都是「這是我的領地、我要從中取得利益」這種非常典型的自我角度,沒有一個曾經佔領這塊土地的國家,能把歹玩當做「他們的子民」來照顧。歹玩的歷史,一直一直都是殖民史,至今也因為內部分裂問題和外部打壓問題,而不能說發展出了具體的國家自我。

  這條路很孤單,因為「自家人」也不見得支持。我一直覺得台灣已經有自己的文化與風範,要強迫與性格相異的國家合併,在民族情緒上是顯著的不可得。從一個大國中分離出來,不見得是永遠的不相往來,若能看做孩子離家打拚的獨立自主,難道不也是件美事?我不懂,為何在分開了這麼久以後,還要堅持一定要在一起。
  台灣已經在事實中具體獨立了。但對岸並不打算接受,而我們國內有也某些傢伙積極地模糊掉這些事實。唉,人如果不自己強悍起來,真的什麼事情都無法做。

  歹玩用女孩的形象來顯現,真的非常貼切。她有自己的喜好與思想,卻不得不受到週遭大人的控制與轉嫁,而從這份坎坷中活出自己的性格與堅強。真的是非常典型的歹玩女子。(笑)

  APH是個創新,讓國家以「個人」的模式呈現,民族性成為人的個性,政治操作成了老闆命令,尷尬的國家侵占割據關係也能用「血緣」或「姻親」來模糊,這種模擬展現太過貼切而符合人性,讓人不得不讚賞。

  這種新的詮釋,讓人們在討論國家關係之時,拋棄因為戰爭而產生的流血衝突與怨恨,而單純討論國與國(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模式,某方面而言,反而能更客觀地看待國際關係。「歷史」本身是個客觀存在的事實,但「解釋」會受到意識形態的影響而產生偏移。APH的存在,可以讓我們以和氣、充滿興趣的心情來關注一個國家的演變以及國際關係的進程。不過,我說真的,原作目前為止只是好笑而已,並不是真的這麼極富教育意義。(笑)

  所以,相較於原著,有些時候,可能同人的展現會更加優秀。因為題材是固定的,歷史是已經發生的事,全賴創作者能用怎樣的智慧來加以詮釋(還有重點,畫技),讓那些內容成為「可以和氣觀看的歷史故事」。歷史要尊重,並不是一句「創作自由」可以模糊的,所以我在看那些「純粹妄想」的同人內容時,會感到相當的氣悶,但看到這種親切、貼切而真實的創作,便不得不極力推薦了。

  另外就是,歐洲體系的歪果仁看到這種創作,不曉得會是什麼心情呢……人們對自己國家的民族歷史總是充滿榮耀感的,被別人拿去開玩笑那怎麼得了?(但我就是覺得眼鏡奧地利萌啊沒辦法,這是眼鏡控的宿命(錯))不過,因為亞洲尷尬的國家關係,原作根本沒辦法發展亞洲史的劇情延伸,想看和自己國家相關的APH式創作,還是只能倚賴同人了啊。(笑)

  最後附上草苺飯糰灣娘表情圖連結。「攻」的灣娘我超愛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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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應該知道業務有所謂的下線和人脈,Google就是在玩這套。

  推特、人脈存摺那些有的沒的,利用新功能建置和網站服務拉攏來的一大票幾十萬幾百萬的人潮,被咕狗大神開發的一個新平台像撈粽子一樣的一整串帶走了。

  現代的資訊越來越複雜,咕狗大神這個咕狗浪,意義就在整合資訊海洋,將五大洋集合為一個地球,想撈什麼就都從一個地方撈就行了,不一定要親自跑到北海找鱈魚。

  但是,有了咕狗浪,推特他們招廣告會順利嗎?……

  這就是XDite那邊說的所謂的「兇殘」:那些資訊服務平台一瞬間通通沒了退路。這才是真正的「殺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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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點想放棄當資訊領先吸收者,跟別人一樣當個落後的笨蛋就好了。我他媽的最好什麼都不要知道,也就不會覺得氣悶。

  媽的,我說這些給誰聽呢?我看到這些資訊,又要整理給誰呢?那些傢伙都是笨蛋,就是看了也不想懂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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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這個部落格可以傳達到的人們的知識中,我不曉得有幾個人知道朱學恆。我也沒打算吹捧他、讓所有認識我的人一併也認識他--沒必要,因為如果你怎麼也不認識他,那就是一輩子也認識不了他!他和你就是兩個世界,你就是知道他的名字,也不會對這個人做的(或做過的)這些事產生熱情。

  星期二的時候,學校行銷課請來某外商投顧公司的不知道是副理還副總還誰的來演講。我那天晚上要Meeting,早上是期中考,下午還交一份報告,所以我上個星期很忙,星期一晚上根本也沒睡覺。但我印象中,小登登請來的人都不容小覷,所以即使累到眼睛要閉上了,我也還是從商管大樓奔馳到圖書館,就為了聽這人演講。
  但,他媽的淦,我錯了。我該死的應該回家睡覺,不應該自虐到跑去聽這什麼鬼的演講。

  朱學恆的演講,讓許多年輕學子這麼評判: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最好的演講,但確實是我聽過最精采的一場演講!

  我沒聽過朱學恆演講,他上次來我們●江時我有別的生死攸關的事要做(八成是考試吧?我是傷好了就忘了痛的類型,不記得自己當初是去闖什麼可能會死的關卡),但我確實聽過一場我覺得「這輩子聽過最好的演講」。當時演講的感想、心得,我應該也有放在網誌裡;讓我感受到這份感動的也是小登登,因為他的人脈與對學生的熱情,我才有機會聽到蔡局長那場風趣、精闢的演講。

  演講這種東西,從小聽到大,差不多都大同小異。每次聽到什麼勵志課程,我去聽之前就嗤之以鼻、聽了之後只對自己的判斷力感到驕傲,我從來沒有因為什麼演講而振奮或獲得什麼過;蔡局長那次的演講讓我非常感動,所以我相信小登登的評價、相信他找來的人,一定可以讓我再次得到相同的觸動。
  但我錯了。這傢伙的演講把所有的老套都放了上去:談行銷就講「賣梳子給和尚」、講基金就說「BRICs國家基金和定期定額」、說職場就談「南門市場賣螃蟹」。老故事、老事件、老劇情,一整個就是老套,沒一個是我沒聽過的。這場演講,我就是沒在聽也知道她說了什麼。就淨是放屁嘛!

  我一直很痛恨大學,從五專畢業進入大學之後這份恨意更深。大學以上學歷者聽到我們五專總是帶滿了不屑,好像我們就是差他們一截,但這位演講者(看看,差勁到我連她姓什麼、職位到哪都記不起來)說過的東西,我在五專課堂上就聽過了,那時聽過的故事、被傳授過的技巧還更多。是我無能,我沒辦法把我學過的東西整理出來告訴誰,但身為演講者,說的全都是我大約四、五年前聽過的東西,要我怎麼專心去聽?

  所以我撐沒兩下就放膽打瞌睡--我不是撐不住,譬如我曾經在濤哥的課就撐過去了,因為我想聽他怎麼說明集群分析的細節,值得聽的話我就撐的下去--但因為人數少,這麼明顯的睡眠肯定是被她發現了。當時她要我說個聽她演講後的感想或問個問題,我想告訴她:「定期定額相關的資訊我聽到耳朵都快出油了」、「請問妳演講稿和投影片,幾年沒更新了?」這些東西,但實在太嗆,我只好挑個不嗆的曖昧說法:「定期定額,聽了很多。」
  然後我看見了她的不屑。她不屑我我更不屑她:老娘只是打瞌睡,很給臉了,我趴著睡還比較舒服暢快!

  但我當然沒智障到做什麼不規矩的事。只是我這輩子不想再聽任何投資公司派來的行銷人員說的任何演講了。他們除了投資定期定額之外就沒話說了,當我沒聽過演講、沒看過雜誌啊?我知道的書說不定比她去過的演講還多!這種東西聽過一次就夠了。投資資訊還是自己分析的好,理財專員只能按照上級指示賣他們必須賣的產品,至於這些產品到底為什麼會賺錢、憑什麼賺,他們根本不懂:沒時間懂也不想懂。

  再說一個我五專就聽到的資訊:投資理財,一定要自己蒐集資訊,再參考那些金融公司配出來的產品,自己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千萬不要聽信對方的讒言。

  我不信任任何意圖跟我推銷產品的人的任何說辭,我走行銷的,我知道行銷人員大部分多麼邪惡,如何真誠地說著要把靈魂交給你其實是在肖想你的家當。

  但朱學恆,他沒有要行銷任何東西,他四處去演講,燒自己的錢公益性地去演講,不是為了那些通俗的目的。這個人,為了理想為了熱情,幾乎要把自己翻譯《魔戒》得來的權利金給燒光,快要從有理想的富翁變成不值一顧窮光蛋了。

  十萬分之一的故事

  當然,說這話不是為了求誰可憐。我只是想說,當我看到那串圖片裡的紅字,我他媽的差點哭了。

  幹,我就是對社會失望、對世界絕望、活的不耐煩了,不行嗎!我痛恨、害怕自己哪天會被熱情燒死,所以老娘我什麼都不想做!去它的理想、去它的希望,社會什麼樣子我難道看不出來!它媽的世界很美,我知道世界很美,人生也美的亂七八糟,但這個美一點也不溫柔,我很嬌弱我已經被打敗了不行嗎!

  我去你媽的美好!

  我它媽的就是傻不起來!

  我它媽的就是除了哭除了叫之外什麼都不會!

  我它媽的就是想當一輩子的小女孩!

  但我它媽的就是會把我該做的事情做好,所以我還是會研究明天要報告的題目、還是會弄清楚老師要我弄清楚的名詞、還是會整理問卷題目!

  我它媽的還是會燃燒自己,即使知道燒到連骨頭都不剩之後也還是什麼都不會有!

  我它媽的就是有辦法每天都很快樂!

  我它媽的就是知道這個世界、人生、生命美好到可以殺人!我去它的殘酷、去它的現實,淦,我還是我啊!

  你它媽的就去燒錢吧,總有一天,會有多到你不想想像的人跟著你、被你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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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港很大,放著給他爛,然後對岸崛起。

  多了一個台北港,打得過珠江嗎?敵得過陸橋貨運嗎?在這個國貿部門因為國際資金流動性不足而嚴重衰退緊縮的情況下,台北港到底來幹麻的?

  當然,有建設很好。我知道。

--

  有一篇文章寫在紙上,約是上星期的事。今天我發燒了也沒心情補在網誌上。

  我是想,反正國貿部門都要萎縮了,何不暫時小鎖國,重整國內製造部門的供應鍊物價。

  一旦供應鏈得到體制上的調整,台灣要恢復競爭力不是不可能;但繼續在這等比較利益原則而不斷委外的情況下,台灣只會越來越瘦弱。

  我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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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完試看的東西是漫畫和電影,漫畫是將一些準備報告期間錯過的東西補齊一下,電影是「美人心機」和「親情觸我心」。「美人心機」看過的人絕對不是少數,我也懶得稱讚中世紀的服裝與宮廷情節(事實上我愛死了,宮廷仕女的生活真叫人著迷。XD),「親情觸我心」就很值得說些什麼,儘管我也只想說「這好看」。
  但可能多數看電影的人,會覺得這不是什麼值得看的電影吧。「電影」應該要是非現實的,能帶給觀眾特殊、與眾不同的刺激的娛樂活動,而這部電影就「電影」而言,就像去遊樂園只玩旋轉木馬而不搭雲霄飛車一般乏味無趣,但有些人就是能從旋轉木馬上找到自己來遊樂園的意義。

  這就是為什麼藝術片沒辦法進入多數人的心中,他們要看的東西不是內涵,而是更表象的,能讓他們大肆討論的。抱歉我有點牽拖到別的事。

  我只是想到,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人關心。看到老人歡天喜地地戴上兒子給他的助聽器,之後又因一些粗魯無禮的問題而發怒,之前那種歡天喜地就變得令人難過。但這也不能說是強壞心,這種事本來就很難婉轉,他只是更直接、更現實了點。事實上,這種直接與現實,反而讓他成為沉穩的人,在這困難的時段,偶爾給妹妹一點依靠,不讓事情更加的失序。
  所以這部片子讓我很感動。真實地提出了「不常見面的家人」在遇到事情時的相處方式與解決方法。他們不是沒有彼此關心,而是沒有必要過度關心彼此,證據就是,強知道溫蒂當了已婚男人的外遇對象,溫蒂也知道哥哥和波蘭女性交往三年未結婚,但只是稍微談一下便結束了,並沒有像「家人」一樣硬要討論出個結果或辦法來解決對方私生活中的問題;而當事情來臨,他們能用最像大人的方式來扶持彼此,他們沒有拒絕對方的協助,更不可能拒絕協助對方。這是很友誼的親情。

  我在想,我和我哥總有一天也會變成這個樣子,只是可能會更加疏離,甚至連對方在做什麼工作也不知道也不一定。只是,若我們遇到這樣的事,究竟能不能像片中男女主角一樣沉穩地解決?

  我覺得,我們很快、很快就要面臨這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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