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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資訊是經過整理的資料、資料是龐大複雜的資訊。當有人要你「提供資料」,意味著他要「可以有效整理成資訊的資料」,而將雜亂無章的資料整理成可供分析的資訊便是資料提供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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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才在社辦看到怡霖同學在剪東西,湊上去一瞧,才知道那是上星期老大要求的大家的通訊錄(包含永久住家電話)。
  拿起來仔細看,忍不住就開始批評。在場的幾位可憐了,竟要聽我這老人發牢騷。

  問題一,不是所有人都表明姓氏。如果要連名帶姓的寫,就應該所有人都冠上姓氏;零零落落的一來看起來不舒服,二來也不夠尊重。
  問題二,排列順序沒有意義。既然表示了「部門」,誰是部門負責人應當也要順便提示才是;但各部門第一位不見得都是該部門負責人,會讓外部閱讀者有錯誤的聯想。
  問題三,漏記。多了一個不認識的人,但沒有提供任何資料判斷對方是誰;少了一個認識的人,但那個人正在幫忙剪裁通訊錄。(囧)

  然後是在電子報上看見「數位建築」這玩意兒。什麼是數位建築?那本新書的書摘上沒寫(可能內容也沒有)、電子報的說明中也沒記載(應該不太可能是電子報編輯也不知道),我上奇摩知識家找,找到的卻只有漫無邊際的長篇大論,對於「解釋『數位建築』」一點幫助也沒有。

  「說了很多,但對於「數位建築」的解釋還是很少、不夠具體,即使仔細看完也無法確實暸解什麼是「數位建築」。
  「我知道數位建築才剛起步、還沒有確實的定義,但應該還是有實例可以解釋才對,不該像這樣隨便抓一篇文章草草了事。」

  這是我對那份「知識」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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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提供資訊,都只是把資料丟出去了事;就像許多大學生做報告,只是將網路上找到的東西剪剪貼貼丟出去一般,不懂怎麼正確處理資料。

  搞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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