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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覺得我和別人的週期不一樣:我覺得我的週期比較長。這並不專指女性獨有的特殊的那個週期,而是屬於人的所有生理週期。

  以睡眠來說,我一天要睡到十個甚至十二小時才覺得清醒,而若我清醒,那時間也比別人長;以進食來說,我上午九點吃了早餐,可能要到下午兩點才會感覺飢餓而想進食(雖然一般人的早餐好像是七點吃?)

 

  我確實是一直覺得是我的週期比較長,但看了舒定國的幾篇文章,發現他和我有相同的症狀,我開始不曉得這究竟是因為「我們是同一類人」或其實只是因為「我們同為人類」;但我還是羨慕他那種隨性的流浪生活、羨慕他那種以自己的週期生活的日子。

 

  我想用我自己的週期來過日子。這究竟影響了誰呢?若我能在自己想睡的時候入睡(據說這才是抗拒疲憊的最好方式)、想吃的時候吃、清醒的時候工作、茫然的時候休息--只要能在規定時限內完工而不論世俗的晝夜交替是以何種狀態運行--這究竟影響了誰了呢?是何故,我不能以我希冀的方式過我自己的日子?

 

  要說我自私也可、不懂事也可,我只是單純的覺得,每個人都有資格用自己的方式過自己的日子。而所謂「別人」,也不過只是藉口罷了。

 

  沒有勇氣過自己的日子的藉口。

 

  生活其實沒那麼難,欠缺的,只是一點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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