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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熱門的改名,依慣例我好像應該說些什麼「感想」放進我的格子;但意外的,我沒什麼感覺。要說是因為我腐朽的腦袋想不出什麼東西也可,但我覺得不只是這樣。

  改名字,通常都是深思熟慮後的決定。以我們常人而言,這個名字改了之後會用一輩子,當然要仔細思量為什麼改、要改成什麼,而這名字被改的人,也得接受改名後的一連串正名風波、及不可避免的適應期;但改名字,無論如何,都只有當事人有權決定,我們這些旁觀者皆不可置評。

  只是不管是中華郵政公司還是中國石油公司,我無法辨明「當事人」是誰。絕對不能因為「改名需耗費公帑」而說當事人是我們黎民百姓,畢竟一般人去改名 字,那也是要花掉政府一筆小錢(不然幹麻跟你收規費?)--總不能說因為這種原因,我小老百姓去改名字也要經過街坊鄰居同意吧?--所以因為「耗資費時」 這種理由而反對改名,必須更強而有力才行。

  (我是覺得,總是喊窮的政府不是跑去買武器,就是跑來幹這種無謂的小事,說實在的,很說不過去。)

  那麼,到底誰有資格掌控這名改或不改,而他所執的理由又是如何呢?「和內陸地區名稱雷同(相同)」真的是個好理由嗎?若是,怎麼執政至今,這個不早不晚的時機,才開始「正名運動」而不在執政當初就積極推動?其中的歷史因素可以用這種單純的藉口忽略嗎?

  或者我們不討論更名的適當性或必要性是否存在,執行的這麼唐突,完全不給相關人士(範圍應該是全台吧)一段調適期,明顯是沒考慮到事後衝擊而沒有準備配套或說詞,可見其執行力之差勁。

  其實改名正當於否,沒有絕對,端看那份說詞能否使「多數人」同意罷了。

  我個人對於那些公家機關用個什麼名字上市上櫃一點興趣也沒有,反正不影響我的日常生活(甚至那些稅金也沒半毛是我的--這麼說來我果然是假的商人);但若「中華」二字從台灣這塊島嶼上消失,我會非常惆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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