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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正是年輕人所追求的樂活精神。誰說只有功成名就者才能慢活、樂活?快樂,要趁年輕、有本錢時做起--至少我是這麼覺得。

  草莓就草莓吧

  講到我心坎裡的一篇文章。

  這麼說來,與其當中國城街邊放了不會壞、捏了也不會流汁的超級草莓,我更想當個若沒有即知即行、立刻享用人生,不出兩天就會發霉的天然草莓。
  我平時每天有四個指標,來決定我這一天過得好不好,那就是做一點NGO非營利組織的助人工作,和家人享受一點平靜美好的私生活,寫點想寫的東西,還有一段完全懶惰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想的時光。如果這四個元素在我的一天裡都出現了,我就知道無疑這是幸福的一日,但是如果只任性地做後面兩項的話,我可能不會太快樂,因為我知道沒有為別人做自己能力所及的事,這樣的我,是不配享受愛∕被愛與慵懶時光的
  這麼說起來,這四件事情可以這樣歸納:
1. the impossible dream,一個不可能的夢想。
2. the thing I know I can do well,一份我知道我已經在行的工作。
3. the joy of build life together with the love of my life, 與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共享生活。
4. live my life at my own pace, 用自己的步調過「my pace」 的生活,這也是最關鍵的一點。

這四個元素,就像愛爾蘭勳章上的四葉幸運草,構築了我心目中認為的幸福,而每天都能找到這四個元素的人,就是那找到幸運的人。


  四個元素啊……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目前的我,除了最關鍵的那一點,好像就沒有了呢。自我的很空虛,真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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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很愛30雜誌,雖然我還沒到30歲。(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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