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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應當提過,我和小猴不和。但現在我開始遺憾失去一位朋友,雖然那遺憾僅有一點。
  不曉得怎麼了,我開始覺得她也滿可愛的,也曾有(當然現在也有)與她合好的衝動;但我拿什麼去合好?更何況我不想放下這個面子。(默)

  我想,我們吵架時都還太年輕,太過幼稚:她年輕而幼稚,於是長出口傷人而不自知、我年輕而幼稚,以致無法包容她的無心惡言;於是,發展成打死不相往來的現狀。
  人在年輕無知時所犯的錯,並不會因為當時的年輕幼稚而可以忽略;未來的某一個時間絕對會要付出代價的。

  不過遺憾歸遺憾,我對這件事的感覺和對小學初戀告吹時的遺憾是同等級的無所謂。(默)

  事實上那說不定也不算初戀……畢竟根本沒有「交往」甚或表明喜愛的事實,只是對他很有好感而已,而這也是因為我和他當了六年的朋友之故我覺得。
  小學畢業前大吵了一架,直到畢業當天都沒有對話,然後就失聯到今天。不可能不遺憾,畢竟這傢伙也是個聰明人,當時感覺腦袋與我合拍的就此子而已。不過,也算了。反正這麼久以前又是這麼小時候的事,不怎麼需要在乎。

  所以和那隻猴子之間的「友誼」,也是同等級的,不需要去在乎。雖然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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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漸漸在淡忘……現在可以對她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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