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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有人要我發文澄清我的錯誤。我就來發一下。但我現在情緒有點激動,用詞不太柔軟希望大家能體諒。這一切都是大學本的錯,因為我在昨天晚上發現淡大竟然被輔大給推了而且還是甜文……Orz(牽拖)

  原文:徐乃麟沒弄清楚就罵,鄭弘儀沒搞清楚就告

  雖然我本人還是覺得台灣的名嘴現象確實是「黑心商品」,因為只批評不建設,號稱激起民眾民主意識,實際上是操弄情緒影響政治權力分配(顏色)。這種事不管哪一邊做起來都一樣髒,但我非常討厭身為極具影響力的公眾人物發表立場極度偏頗的言論來煽動本來就不冷靜的同樣有偏頗意識的人民。
  我的意思是,他們如果這麼有見識、有本事,去選舉吧!錢不是問題,都說是「名嘴」了,名氣這麼高、人品這麼好,大家這麼信任你,去募款就有了嘛!肯定上的。然後把事情做好給人民看,不要放我這種人誤會說「所謂名嘴都只靠嘴巴在厲害」。

  這種狀態就像我看見網路上一堆人批評政府救災不力,並對於網路資訊傳遞的速度比政府資訊取得來得快速而洋洋得意,並宣稱鄉民的功勞比政府還大、政府多差多差之類的讓我反感。

  我看了一下網路的救災網頁,很好,有地區、有地址,但沒說有多少人。幹,這樣是要派多少直升機?附近有沒有地方可以停?要空投資源附近有沒有地方可以接?地區地址這種東西政府也有,花時間推敲大概也能知道人可以往哪邊躲,重點是精確的災情和地區環境報告。因為政府除了救人,還要依輕重緩急來分配資源,還要思考地區重建的準備規模。這不是資訊傳出去就能做的。
  大家明明就缺乏決策經驗,只是會做一點事就覺得下決策很簡單了?

  我偏題了,對不起。畢竟我好久沒有發政治文,我懶得當政治魔人……應該至少有一個月了吧?XD"

  總之,去年四月多,發生了兩位名人的互弄事件,我對此發表了自己的感想,並做出「徐乃麟沒有指名道姓,所以鄭弘儀告不贏」的預言,而今天,有位同仁告訴我:鄭先生打贏官司了,請你專文澄清

  根據對方給我的「凡是都要查證」的教誨,我去查一下所謂「打贏官司」是何等景況,然後找到底下這則新聞,然後為了表示公平,再把這串事件的報導文章階層性的放上來。在這個資訊淘汰時限激短的年代,能找到去年12月的文章真的不是那麼容易,尤其是對我這個又傻又天真的蠢蛋而言。

  批「活黑心商品」 鄭弘儀告徐乃麟(vpn無限部落)(說明鄭告徐的事件經過)
  鄭弘儀告徐乃麟 和解尚無共識(劉家榮律師『颺理法律事務所』)(表示徐有和解意圖)
  徐乃麟道歉 鄭先生你委屈了 登報 開記者會認錯 鄭弘儀撤告(自由電子報)(達成和解)

  「撤告」和「告贏」有段距離,我覺得私下和解應該不算「打贏官司」,只是疲於奔命的折衷做法罷了。雖然可能是因為被告方律師判定敗訴可能極大,所以協調和解,但終究不是「勝訴」;何況也可能是雙方都不想弄得太難看才選擇私下和解的也未可知,畢竟鄭大哥敗訴的可能並不是不存在,像我說的,乃哥那句「活的黑心商品」和「鄭弘儀如何如何」是兩段話,是否構成誹謗還有得討論。
  扣掉我現在的激烈情緒,其實這一段應該要加上「考量鄭大哥深厚的氣度與寬廣的胸襟所以接受和解提議」云云(我認真的,畢竟他真的不太告人),但我現在情緒有點無法公平對待次要主體,抱歉。

  所以……我要針對哪一點道歉?喔我知道了。

  第一,我要為我明明對某些事件抒發感想,卻沒有認真追逐後續發展、即時報導實況以正視聽的不用心、不關心,簡直就是射後不理的爛男人而道歉。我應該認真面對我寫出去的東西,了解到事情是隨時變化的,不該以先手論勝負。雖然我真的不過就是想說說我當下的感想。

  第二,鄭大哥因為那句「活的黑心商品」感到憤怒,是他對自己(以及眾家名嘴朋友)的人格尊嚴的維護,我不該因為他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而感到驚訝或失望(即使我覺得「大人不記小人過」會比較威),我甚至不該評論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的行為與作為……所以很多名嘴可以回家了,批評人是不對的!(拖走)

  第三,鄭大哥成功要求徐先生道歉,儘管官司上的結果無從得知,但終究是略勝一籌。之前預言他「告不贏」,是我以偏頗的觀感下的獨斷推論……不過其實鄭大哥也不算告贏,他是撤告撤告!這種意思各表的模糊地帶拜託不要故意找碴吧!若我為「我沒有替我所謂的『告不贏』下定義,是我在敘述上的失誤造成他人情緒不滿」這件事道歉,阿傑同學你也不會滿意的嘛!

  第四,我好像應該為我沒有專文辱罵馬英九而道歉?……屁啦!(不耐掀桌)我罵過馬英九好不好!我早就從「政院瘦身」這點看穿他促統的野心了好嗎!怎麼這點就不拍手,偏偏要婊我期待他宣言做好數位發展啊?而且這不過是去年的事,最好數位發展有這麼快啦!這種改革式的建設是一秒鐘就能做好喔?(幹,我不會還要解釋為什麼WiMax System是改革式的建設吧?)何況他一要適應總統府的格局、二要抵抗在野黨的攻擊、三要針對形象與體系進行修正與改革,這麼一堆有的沒的的鳥事一連串的發生,我才不會笨到期待明天就能免費隨處無線上網這種事!也不會相信所謂的建設是只要總統一句話就會實行的事!
  何況就算我很期待數位發展,那些督促政府的所謂的議員、立委還不都把重點放在別的地方?那些傢伙根本沒意識到數位發展的未來性與商機!不要以為謝某會噗浪就很強很懂好不好!(雖然馬幕僚是真的不懂到讓現代人想殺人啦)在這時候婊政府沒搞好數位發展,是不是要我順便把五院都婊了!我沒那個能耐也沒那個種啦!

  我不討厭政治魔人,但我真的很討厭過度偏頗的政治魔人!我們要向蘋果豬看齊啦!

  絕望啊!我對連道歉都充滿嗆聲意味的動不動就激動的我的情緒化絕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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