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因為PTT上某篇文章差點和朋友吵起來--說「差點」,只是我們沒有互相羞辱而已,實際上確實是衝突,但就像駒子說的,其實爭執不代表關係變差,就是大家觀念不同;只是我個人很難去認同別人的觀念(性格問題,你不給我邏輯我沒辦法信),所以要說吵架也無誤。

  基於這項個案,朋友一說:女朋友根本上應該要洗碗、傳統家庭就是這樣;朋友二說:到主人家作客應該要給feedback。

  這兩項論點,其一我完全無法認同,其二在本個案不適用,因為女方有帶伴手禮,feedback早就已經給人家了,這顯然不是「禮貌問題」可以解釋的狀況。

  總之我想說的是:我去你的,問題根本不在洗碗

  全世界都把重點放在洗碗上面是怎麼回事啦!(掀桌)

  今天的問題是「女孩子被交往才半年的男朋友的家長使喚去工作」啊!洗碗當然是小事,但洗誰家的碗、為什麼去洗,這個問題很重要啊!交往才半年,認識也不深,你長輩憑什麼指使別人家的女兒工作,然後自己一家人(包括兒子,男朋友本人)在客廳翹腳看電視?何況女孩子才大三而已,未來日子長著,會不會嫁進去都還不知道,你這麼早把人家當媳婦使喚是怎樣?
  (當然不是說做人媳婦就可以被使喚,本文大部分論述是選用傳統家庭的角度,因為個案顯然是傳統家庭心態;若要從一般現代家庭的角度論述,有前提上的矛盾--連論述都不用,就是個荒謬絕倫)
  (不過現在所謂的傳統家庭大多是已漸漸從傳統走入現代,結果適應不良的怪物:只留下「男尊女卑」的印象,卻忘了買人家女兒要合八字、要請人說媒、要重金禮聘、要敲鑼打鼓(現在都改用汽車和鞭炮)、要宴請親友,而在經過一切必要動作把別人家女兒請回家之前, 就把「女朋友」變成「自家媳婦」來糟蹋。這種家庭的心態是「女性=奴工」,絕不誇張,因為他們忘了「別人家的女兒」和「買回來的媳婦」的差異,或者假裝開明的讓自己兒子交女朋友還帶回來看,其實心底認為這女孩是隨便跟男人回家的殘花敗柳就隨意作踐糟蹋--這就是行使現代行為模式卻被傳統觀念套牢產生的認知錯亂--請不要把這種妄尊自大的暴力家庭通稱為「傳統家庭」,這太對不起傳統,真正的傳統家庭就算對現代化行為模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自己家女兒在外面跑),在待人處世上還是有規矩的。以下論述自然是照規矩來。)
  (沒規矩就沒有道理了不是?既然打根本的沒規矩,哪有什麼應該不應該、合理不合理。)

  才交往半年,第一次被男朋友帶回家,這女孩子今天是來作客的(今天不管你對這個女孩的地位有怎樣的見解,你要把她貼上傳統女性的標籤也好、缺乏社會地位的卑微女性也好,只要她是以「客人」的身分被請到男方家吃飯,她就是客人),當主人的卻把第一次見到面的客人趕到廚房去,自己則在客廳裡一家團圓和樂看電視,這不是把客人當傭人是什麼?朋友一說:「讓主人自己在廚房洗碗,是把主人當傭人,阿捏扛丟?」但我請問一下:把客人當傭人就是正確的嗎?你也知道大家都在客廳和樂只有其中一人在廚房洗碗,那個其中一人的地位就跟傭人沒兩樣,那讓客人去站這個位置,難道就是正確的待客之道?
  若說「女朋友就應該在這個位置(傭人)」,我想這不只是傳統家庭與現代家庭的觀念衝突問題,這是很嚴重的民智未開,兄臺您還活在極端的父權時代,認為女孩子根本上不應該和男人平起平坐(和血緣或個案無關,這裡指的是全天下的女孩),否則我想不出「身為女朋友就應該在男朋友家當傭人」這件事的合理性,就算在傳統家庭的規矩裡找也沒有。不要忘了,那女孩不只是兒子的女朋友,她同時也是別人家的千金我花費千金養出來的女兒,你在付聘禮之前就這樣對她指頤氣使,這不只是對女孩本身的侮辱,甚至嚴重羞辱了女孩的家門
你招待我家未婚配的女兒去你家吃飯,結果你把我女兒當傭人使喚,一是兩家槓上了(說好是當客人的,你把我女兒當什麼?得寸進尺!),二是女孩下四下賤(未婚配還跑到男人家吃飯?丟臉!被作踐了活該)要洗門風

  我認同其他朋友說的「洗碗是第一步」這項論調,這是要讓對方家長對自己有好印象,是正確的策略操作,但我一定要堅持:主動洗碗是女孩子的心意(想嫁進去,想在對方父母眼前表現),但由對方父母要求,這完全是兩回事情,尤其個案女孩根本沒有要進入這個家庭的打算,雙方也沒有熟到可以考慮這件事。

  問題根本就不在「洗碗」這項動作上,這個碗可以被其他任何家事替待,包括掃地洗衣倒垃圾,這種家庭不誇張,他們會因為一家人要出去玩,把兒子的女朋友叫來家裡打掃然後連謝也不說一聲。但這個「對這種家庭而言不誇張」的事情,在道理上確實是「很誇張」,無論是傳統家庭的道理還是一般家庭的道理。放到這個個案來說,就是「女孩子還不是你們家的人,你到底憑什麼要求她無條件為你工作」?雙方父母連見都沒見過,價格還沒講訂金還沒下,就這麼急著試用喔?

  最簡單的問題是:你到底把兒子的女朋友當作什麼?她不是媳婦,不是領薪水的庸人,你卻沒把她當客人尊重,也沒把她當家人照顧(也不熟),到底是憑什麼這樣使喚她還覺得理所當然?當然在哪你倒是說說。

  這樣怎麼會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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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本文有個最簡單的論述方法:女朋友≠媳婦。但經過這陣子的討論,我赫然驚覺這件事情竟然要透過論述才能辨明,光前述公式無法做結。發什麼神經病啊……老娘都還沒嫁你就開始覬覦我的嫁妝和各種附加價值,這種家庭未免也太醜陋。

  娶了才是真的啦!

  至於傳統家庭的媳婦和一般家庭的媳婦之間的觀念與責任差異,如前文所述,有違題指,本文不詳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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