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噗浪上報備過,但既然我答應將相關事件詳細清楚地說明給親朋好友聽,那我就藉此之便來混個更新好了。(之前說要寫的「論奇怪」倒是一直沒提起心……真可惜)

   對我而言,事情發生在12/14,剛與老師進行口試前的最後meeting,也就是口試練習,雖然老師提了一些應該修改或增加的內容,讓我覺得「初稿都印啦!改這麼大這樣對嗎!」而感到煩躁,但畢竟是該結束的都結束了,接著就等口試就行了。據說我口試完當日,老師要夥同家族幫我辦個小慶生、親愛好同學們 好似有在偷偷策劃活動(我會盡量不期待,真的,就算你們本來沒有要辦,也不要因為我說了這話就不得已地應去策劃什麼喔~XD),總之口試那天一定會很忙吧?但總之這一切就是既興奮又期待,真的很希望這些有的沒的能快點告一段落(就是快把老師說要修改的東西交給他,我不要再看到那本論文啦!)讓我好生放個假發個呆甚至整理房間準備搬家也好。

  於是,口試練習完之後,大家就衝去山下吃漢堡。據說店員妹很正、漢堡更正的一間美式漢堡店,我覺得薯條很好吃但漢堡麵包太硬而扣了不少分,但滿店都是外國人多少也替這間店的「道地」做了背書。

  吃完漢堡也快九點了,起程回山上時,我的手機意外地響起。我應該說過很多次:我經常接不到手機、經常不上MSN,這種「即時」工具通常都找不到我本人,所以對於「打電話給我」這件事充滿了焦慮與不耐。當下只覺得:是哪個傢伙這麼有病,竟然打電話給我?難道不知道這是最不容易找到我的方式嗎?XD
  所以想當然爾,我抓出電話時對方已經掛斷了。(竟然讓我花時間找出電話就不要掛斷啊混帳!XD)因為是不認識的號碼,我本來想不予理會,但看見來電顯示上有三通未接,全都是這隻電話的來電,讓我懷疑是否有什麼要緊事,而忍不住回撥。

  關於「回撥不認識的號碼」一事,我每次都會後悔,這次也不例外。我果然該理解:不認識的號碼打來,不是詐騙就是打錯電話。基本上這次回撥之前我就覺得可能又是詐騙,只是想說人家都打三通來了,會不會真的不是……

  結果說沒兩句我就後悔了。我先禮貌問:請問是否撥過這隻電話?接電話的是個婦人,沒有大陸口音(每個人都這麼問我),感覺上真的很像什麼機關機構,但對方確認我的姓氏之後的態度就讓我覺得自己是不是閒錢太多才會回撥,因為對方劈頭就是一句:你知不知道自己犯了法?

  誰知道啊!若我哪天犯了你家家法,那也是和我本人無關的事不是嗎?我哪會知道?

   基於眼見為憑原則,我無法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認定對方真是詐騙(雖然那種劈頭式的罵法真的是典型詐騙),我很認真問是怎麼回事,對方說我網站上的內容觸法,讓我懷疑:是不是我推薦音樂時放的連結被版權人要求應得權利了呢?但當我詢問具體內容,對方卻也只說「妳怎麼可以刊登那種內容,那是犯法」時,我就徹底怒了。

  一、你誰?(重點)
  二、我到底做了什麼事犯法?

  於是我帶著懷疑的心態問:請問您哪個單位?對方的回答實在是宇宙霹靂無敵妙(連詐騙也不會這樣回答):我是誰?我是陳小姐!(誰啦!)妳知不知道我可以寄XXX信給妳對妳提告……

  「要寄信就來吧,我等妳。」認真詢問卻得到這種摸不著邊際的回答,讓我確信對方意圖詐騙,於是果斷地放話收線,想說這沒頭沒腦的傢伙被我嗆了這麼一聲,該知道我不是這麼容易被詐騙的主,不會再傻傻地來亂我了吧?

   結果我真是天真了啊!對方可是打了三通電話沒人理會還不放棄的人啊!才走完那難爬到大家都氣喘吁吁地克難坡,休息也沒休息夠,那該死的手機鈴聲又響起來了。還想是誰,卻是剛才那通電話!一般詐騙碰了釘子是不會花成本針對一個沒有著落不可能有結果的對象的吧?被我那樣嗆之後又回撥,瞬間讓對方的說詞有了可信度,在些許的困惑與憂慮下,我只好接起這通知道沒好事的來電。

  「林小姐,我是剛才那位陳小姐,我是律師事務所的人,我們認為妳在網站上的言論對我們的當事人是公然侮辱!我本來只想打電話跟你談談,但妳的態度讓我覺得妳太不可一世!我們決定對妳提告!」(大概就是這種內容,當然這只是大意,用字和確實事實不符拜託請提出正確內容供 我修正,不要告我喔,啾咪!)

  我超級無敵霹靂傻眼。一、妳當事人是誰二、哪篇言論?但這時我倒沒什麼心思探查這些資訊,我只知道對方因為我掛她電話而非常火,我應該先讓她消火才有溝通空間,於是我首先理性冷靜理智地為自己剛才掛她電話的行為道歉,希望讓她知道我不是她說的那種只知道硬碰硬的傻子,也希望她能告訴我更多的資訊,好讓我判斷現在就竟事發生了什麼事。
  我事後想想,應該是這件事做錯了。因為我表現的冷靜理智,連平時面對群眾時會引發的失語症也沒發生,口才流利神智清醒,讓對方抓不著我一絲錯處(=說不過我,因為我當天真的說的面面俱到;這大概是和我家娘親表面和諧私下征戰練出來的表面功夫……),才會在後來跟我盧這麼久。

  總之我很努力要讓對方理解:我掛電話是因為誤以為這是通詐騙電話,現在我知道對方的用意是跟我溝通,我很有誠意跟對方及所謂當事人溝通(我真的有說這句話),請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但對方聽到我懷疑她是詐騙就先炸毛。我倒想知道她憑什麼炸毛而不是我對她的騷擾破口大罵,總之當她宣稱「我連手機號碼都顯示給妳,怎麼可能是詐騙!」 時,我就知道這位太太沒救了(這種狀況下我難以反駁說一般詐騙都會留下電話以取信受騙人,因為她還在發怒,反駁只會讓資訊嚴重缺乏的自己更趨不利),我已經不想請求她放下我之前的魯莽行徑,只想知道她當事人是誰還有所謂「侮辱性言談」是哪一篇文章;但對方卻一直跟我鬼打牆,由於內容實在太蠢又缺乏邏輯, 我只記得她不斷罵我「都念到研究生了,怎麼會做出這麼糟糕的事」(有理智的人都該知道:學歷和道德和才識不能畫上等號,彼此沒有對應關係)、「那種言詞難聽至極我都不好意思重複」(我雖然用字不算文雅,但羞辱性言詞應該還不算多吧?)、「你指導老師怎麼教的,怎麼教出你這麼可怕的人」(這與其說我這研究生性格有問題,倒不如說:正因為我是這種性格,才會來當研究生)「我要把這件事通知妳們主任,我知道他是妳指導老師,我認識(說出我老師的名字),信不信我還會把這件事告知媒體!」(……)

  瞬間我覺得他對我的誤會、對研究生的誤會、對道德的誤會以及缺乏身為法界人士最重要的邏輯與理智一事都不算什麼了。我個人對某人(抱歉,我還是不知道是誰,若誰心裡有譜,麻煩說一聲好嗎?)的公然侮辱是與學校、系所及系主任是何干系?於是我的努力方向由讓對方對我消氣改為請他不要把這件事鬧得這麼誇張,我甚至跟她說清楚:事情鬧到學校鬧到報上對我本人毫無影響(我什麼咖?)這件事只會對學校及系所有損傷而已,對事情並沒有幫助,而對方若要減損當事人的受害程度,第一件事是該告訴我是哪篇文章內容有他所謂「全家族及全事務所都認同為公然侮辱的言論」,讓我及早撤下才是良方

  然後又是鬼打牆。他甚至將話題移轉到我這人桀傲不遜不可一世過度自負仗著自己聰明伶俐口才流利無所欲為無法無天……

  說真的,我不行了。和這位老太太溝通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我不知道他要拿哪件憑證告我--雖然她號稱已將我的言論輸出護貝保存,但這樣應該就不怕我徹文湮滅證據才對,何不告訴我是哪篇?說個日期也好啊--更不知道她打這通電話的目的到底是要幹嘛--雖然她號稱要「和我溝通」、「瞭解一下同為女性,妳(這邊是指我林某人)是怎樣的人才會有這麼可惡的言行舉止」,但我記得她第一句話就是要告我啦?--而我只知道他很堅持要把這件事告知學校。

  對於他堅持要把事情扯到我們主任我們系、並宣稱「認識我們主任」的時候,我真心懷疑對方是不是以控告我為藉口,實則想弄我們主任與我們系,把事情弄上報紙給淡江蒙羞,本來就麻煩不斷的我們系所又會再黑一次。當下我覺得這就是對方的目的,因為已經跨越了個人控訴的層次了,甚至在她口水噴得比我的口水多的情況下,宣稱「和你這種人無法溝通」,我真心覺得她是在無理取鬧了。

  我想說好吧,既然不想和我談(那幹嘛這麼傲嬌打電話給我?我又不萌這款),我只好把這件事報備學校,畢竟我不能否認,像我這種言詞激進的傢伙,真的有可能在無心之下說出對他人存有侮辱意涵的言詞,若這件事真是我有錯,那鬧上學校學校也難以面對,一定得報備才行。
  好不容易這傢伙罵爽了(其實是我已經聽不下去,拿著電話跟同學轉述對方說過的話順便生氣,之後就發現對方掛電話了)當我去研究間找通訊錄裡老師的電話(我本來很驕傲於我和我指導都不知道對方電話的說)時,對方又來了第二通,說已經查到我老師的上課時間(她沒說錯,是真的查到了),要在他會來學校的時間再來找他。這時我已經理智多了,知道冷靜理智的態度只會惹毛對方
(畢竟口條不如我嘛),加上這件事「可能會牽扯到老師」的情緒醞釀下,第二通電話我多數時間都冷著臉抽鼻子(=裝哭),只有在迫不得已必須開口(大約就對方越說越過份太不可理喻的時候)時才擠出一臉眼淚弄出哭音說出對方可能會想聽到的內容(=假裝對神懺悔),但就算我如此犧牲,犧牲到整個研究間都以為我真的泣不成聲,還有學妹掏出自己的衛生紙拍拍我的背給我支持、同學也拿研究間密藏的滾筒衛生紙要讓我哭個爽(當下快笑翻了,但又覺得很暖和:) 謝謝親愛的小拉和香魚ˇˇ),對方還是跟我在鬼打牆,逼問我「為什麼要這樣欺負一個各方面都不如妳的女同學?妳是何居心妳告訴我理由啊!」哪個同學啊拜託說一下,不說是誰我哪有理由給妳?)還順便侮辱我沒有格好想告她,又說自己有宗教信仰、是醫院志工、不愛興訟……我真是聽不下去了,很想跟她說:我自己的罪由上帝和我處理就好,拜託你去亂別人;但礙於策略選擇,我啥都不想說,就連她把我不曾說過的話賴到我身上時我也不想說什麼了,就這麼玩著電腦裝哭,耗到她掛電話。

  最後我只好把事件經過通報主任,主任直跟我說「沒關係,他要來就跟他來,若還有聯絡,請她將資料提供給我們」之類的話。在打給主任的時候我真得有些情緒失控,畢竟這只是我個人的事,卻變得不得不去打擾主任。但不管如何,在研究間與噗浪上好好的發洩過後,我也得回家睡覺。我本人本打算整個星期三都拿來睡覺和看小說,現在卻變成必須起床來學校,在系辦上班時間通報是由經過,計畫被人打擾實在很不開心。

  結果星期三早上五點我電話就響了。因為晚睡,被吵醒時還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憑著習慣抓起音響遙控器(因為第一個吵醒我的聲音在設定上應該是音響廣播),但因為聲音的系統不同,身體卻無法做出反應,直到我大腦終於清醒,得以辨別這是手機鈴聲時,對方也掛了線。看到來電顯示又是昨晚那傢伙時我真的覺得無比厭煩,悶頭大睡直到中午。而在我覺得差不多該出門通報系辦,也就是差不多快一點的時候,對方又撥了電話過來。

  此時的我非常理智冷靜,一來,同學都說對方應該只是想嚇唬我,再來,他們也幫我找過我網誌的內容,幫我背書「妳沒有寫什麼侮辱的話,一定是對方自己對號入座」,各方安慰讓我覺得非常篤定--雖然就算有100%的敗訴可能,我也還會如此坦然,畢竟有罪就負責,我不會逃避--於是就以本來的自我,也就是那個「桀傲不遜不可一世過度自負仗著自己聰明伶俐口才流利無所欲為無法無天」的我,帶著「我有理智我有邏輯我最強」的這份自信本性與對方通電話。
  而對方也帶著他一慣的詭異態度,說她剛才已經致電給我們院長。這時我倒是有點嚇壞了,並不是擔心這件事讓院長知道了(讓全世界知道都無所謂啊,我是什麼咖?),而是擔心我還未將事件通報系辦,若院長真有動作,系辦是否會接應不及?但另一方面,又覺得對方既然已經如此大動作了,資訊不平衡的我這方也不能只會挨打,在我重新向對方要求提供具體事證不果(對方堅持要到學校時才提供;當我問「您打算何時來學校」時她卻答「憑我的感覺」……這哪來的法界人士這麼寶?)我便老實跟她說「這件事我決定通報教官」。那時我感受到她開始動搖了,她勸我別這麼衝動自投羅網,「我還沒說出你的名字」(我想說妳也還沒說妳自己的名字啊,藏頭露尾的妳才真的可疑!),又說我的行為太過魯莽之類的;但我經過深思(大約0.5秒),覺得這件事不通知教官才叫說不過去,畢竟就算對方真的要告我,我也得通知教官;若不是,則請教官幫我解決這次騷擾事件不也是正常的判斷?我越想越覺得我的判斷正確,便表達了我對「通報學校與教官」一事的堅持,便主動掛了電話。

  而在我找系辦、找主任、找教官,事情弄得差不多之後,一直到今天星期五的下午,都沒收到對方的電話通知了。我想,這種最愛訴諸法律唬弄他人的人,最怕的也就是法律體系吧!像我這種一開始就坦蕩蕩的男子漢,反而不怕她的任何動作。(到是會怕她沒動作就是了,有夠煩的說要來又不來,都準備好了哪!(嬌羞貌))

  而在我仔細思量之下,我深信對方一定是提不出證據(即足證明「該言論屬於我本人」之事證,此先假設公然侮辱之言論存在),所以無法對我直接提出告訴,才會選如此迂迴的手法。事實上,第一通電話對方在指責我的當下說她有錄音,我當時以為這是對方自我保護的策略,但後來想想,對方是想把我「認罪」的瞬間錄下來吧?但很遺憾,我是個腦袋清楚的人,絕不會為沒有做過的事道歉,也不會在不清楚事情真相之前先行認錯,也就是根本沒有進對方的套子裡。(被告知錄音時我還在想:錄這啥音啊?並挺直腰板質問:您是在威脅我嗎?您不知道在未經我本人同意的情況下錄音是犯法的嗎?這份錄音也不能成為證據吧;然後對方就轉話題了科科)

  現在我很懷疑對方到底還有沒有招。若事情就這樣平息到我畢業,我多少還是會不爽吧,騷擾我這麼多天,還讓我哭著跟老師道歉說打擾他了,卻不給我個類似答案或結果之類的東西,就是一個懸案未解,這樣對嗎?= =

  反正就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淹,堂堂正正的男子漢是不怕興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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