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將論文完整稿寄給老師後,莫名的心慌意亂,便在研究間發起呆來。本來九點多鐘就該收拾行囊回家睡個好覺,不然把答應借人的《姑獲鳥之夏》趕緊多看個兩章也好,總是把時間花在刀口上、總比這般發呆有意義點;但那難以言喻、無以名狀、自是無從排解的煩悶這麼緊緊纏繞有若業障幽魂,就這麼動彈不得到十一點,自己發起狠來說要去河堤走走,才有一點動力回歸人類的形體。

  夜晚的淡水老街,雖然少了白天的壅擠,但也稱不上人影稀疏,走著走著不時有嬉遊團體的談論笑鬧、或是小情侶小夫妻的情話綿綿,在真正靜的當兒,就是隻狗的蹄踏聲也是清晰可聞,談笑聲步伐聲更是不可忽略。我本就煩悶,聽著這些遊戲聲便更覺反胃,如此往來,又開始惑於自己何以這麼不容易合群,為什麼性子孤僻。

  走著走著,也不知是到哪了,只知身邊沒有人了,全身上下能感受的就是石地的自由任性、晚風的恣意狂妄和浪濤的反反覆覆。那靜,不只是環境上的,連心裡也靜了。倚著欄杆,就著此岸的彼岸的燈火看著映在浪上的閃耀,或閉起眼睛感受貌似永不止息的海風、聞著海水的鹹味感受著自然的理直氣壯的毫無道理,越來越不懂自己為什麼站在這裡。

  我瞭解我之所以站在這裡,是我自己選擇的結果。我決定走下山,決定走到最遠我能走到的河邊,決定靠著這欄杆聽濤。但不論我怎麼深思自己打出生起走來的這一切,我還是不能瞭解自己為什麼站在這裡。我覺得空虛。我的存在我的足跡都這麼空虛,而如此空虛的軀體為什麼堅持著要站在這裡?
  但我知道我絕對不會想不開就跳下去。不管發生什麼事,就算我覺得自己的存在可有可無又這麼沒有意義,我不會違背「我存在」的這項自然而尋求自我的毀滅。這是我能確定、而且非常肯定的事。

  我知道「存在」這件事一點道理也沒有。人不是為了什麼而存在,而是已經存在了才開始替自己的存在找理由。因為有想要的東西所以產生動力,有了動力就能執行,執行了有結果了才得到滿足,滿足了之後就去尋求下一個滿足。一直一直貪得無厭,才是一直一直積極的活下去的根源。

  我覺得自己的存在空虛,但不代表我覺得自己匱乏。我倚著欄杆,河水或說海水和我之間的距離只有高度,而我知道我已站在我的需求之前。我已經超越了我所需求的,我別無所求。我拿不出任何東西,但我並不是一無所有,而我甚至連下一步我想要什麼都說不出來,因為我有得已恰好足夠。
  若我已經沒有想要追求的東西,我可以揮霍的部分已然結束,我剩下的就只有責任。問題是,我還有什麼責任?父母不需要我養,兄長輪不到我擔心,我所背負的責任便只剩下自己。我站在路的中央只背負著自己--但我從未央求自己背負這個責任。應該對我負責的我,並不是由我來要求他負責,但那個我卻必須、以生具來便必須負擔這個已經存在的我。

  可我不想要求這個我什麼。所以連這個責任都不能成為我的動力。聽著海的聲音,我感覺到了無邊無盡。距離盡頭是這麼遠,但我卻不知道該往哪走。張開眼,我看見遠方的燈塔。一明一滅,訴說的是晚歸的漁人,歸鄉的方向;訴說的是無近黑夜中的方向。但方向這種東西,也是有目標才能被指引,沒有目標的時候連那盞燈也不知該在哪裡等你。

  我沒辦法理所當然的想到自己的未來。我不知道十年後我在哪裡,五年後、三年後,甚至幾個月後,都沒辦法。不是燈拋棄了我,而是我拋棄了燈。

  然後我意識到一直吹拂著我的風,從未停歇。沒有,沒有一瞬稍歇。風也是沒有目標的、沒有目的的,可他就是不斷地吹、不斷地前進,因為自然的法則是這麼無理的要他持續地移動。

  我的存在和風一樣的無理,就只是法則說我存在罷了。既然風沒有目的也能這麼持續地走,我有什麼不行的?

  我想到了我可以想像的事。不是幾年後我在哪裡,而是我在哪裡的話可以怎麼做,以及要怎麼做才能在哪裡。不是地位上的,而是地理上的,我知道若我要走到那裏我該帶什麼該裝備什麼該擁有什麼。

  那是一個豁然開朗。我的神智剎那間變得清楚、精神變得輕鬆,那上一秒仍緊緊攫著我的煩亂的心情在我意識到地當下便被風帶走,突然間我瞭解了我存在的起源。

  就是一直走而已。沒有特別要走到的地方,走到一半死了也無所謂,因為別無所求所以也不會有遺憾。我不用特別對誰張顯我的存在,因為我的存在本就什麼都不是。

  就是一直走而已。走著總有一天會到達終點,在到達終點之前就只要持續地走就好了。

  好像我從沒這麼清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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