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是個死窮鬼(之前才說了些囂張話好像,但我本人實際上是很窮的),所以很多舊東西會用到完全不堪使用之後才丟棄它,比如我那雙會進水的耐吉慢跑鞋,就是從基測穿到現在還在穿的典型好例子。(雖然有破洞但畢竟還沒真正開口笑)
  然後,我那把撐過淡水風風雨雨的小折傘,在上次去宜蘭走半封閉的草嶺步道時,終於宣告毀滅了。雖然他本來就有一、兩支傘骨是斷的,但畢竟一直都還能撐過這些大風大浪,但那天,其中一支傘骨被風吹的轉了一圈,粉碎性骨折,再也撐不直了,我只好換把傘。

  在學校附近的雜貨店,花了200買一把傘,我默默覺得內心在滴血(赤貧魂),但把傘撐開的那一瞬間,我忍不住覺得:啊,果然新的傘不一樣啊。那種滑順俐落的感覺,是我在那把舊傘身上完全找不到的。簡單說,就是一個舒服。

  用新東西,會有這種滿足感。但看到越來越瘦的荷包,我可能還是寧可原本那把傘健壯頑固依舊吧。

  所以,今天弄系所徽投票得到的工讀金終於拿到手時,我那種無言以對的感嘆實在言語無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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