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時,好像是談判課程吧,玩過一個遊戲:你的船遇難了,但幸好已與救難隊連絡上。現在大家必須登上救生小艇,等待救難隊,其中,剩餘的時間可以讓你帶走20樣物品,請選擇你搬運物品的順序。
  老師要我們各人先安排自己的搬運順序,再集體討論小組的搬運順序。

  要搬的是哪20樣物品,我不太記得了,但總之,這些物品的搬運順序代表著生存權數,有些東西一定要先拿。分別計算個人與小組的成績後,多數人的「個人選擇」遠優於小組討論的結果。這就是老師要我們知道的:群體決策的謬誤,三個臭皮匠,不見得勝得過一個諸葛亮。

  我又遇到這種事了,那個資訊系統課程的Web 2.0定義小報告。這個定義我可以一句話解決,硬要弄成兩頁是煩了點,但也不是沒辦法;重點是,我一個人就可以解決,而且絕對輕鬆愉快。我不懂這種東西要怎麼分成小組來進行。
  所以,我請我那還不太相熟的「夥伴」先行整理資料,然後由我補充。我的意思是,先看看她想怎麼寫,然後再加進我的想法,融入她的規範中。

  她給我的東西確實是老師要求的兩頁,但很可怕。14級字、大行距,而且完全是零碎的網路資料。好吧,是有提名為「定義」、「模式」和「應用」,但一點想法也沒有,而且內容非常少。
  簡單來講,就是斷章取義。這樣的東西叫做資料、叫做整理、叫做報告?

  所以我用自己的想法弄出一份報告,勉強在空白處填上她找來的資料,把報告塞成剛剛好的兩頁。處理完畢,還是得寄給她取得她的同意才能算正式完工。

  然後,她一副不太滿意的樣子,突然又拿某個我看過的網頁中的一張所謂「概念圖」來給我,問我「是否」加進去才能解釋得更清楚。我覺得我個人的解釋(放在結論的兩句話和放在註腳的諷刺)已經很清楚了,那可是我在這個領域打滾兩年後的心得精華啊!但她不屑一顧,很希望把所謂「原作者」的概念圖放上,認為那才叫正確。
  可她並沒有提供「如何解釋那張圖」的想法。如果想放的話,一開始給我的資料裡就放上那張圖並予以解釋,我會不使用嗎?我當然看過那張圖,只是那種缺乏詳細圖說的、知識極度內隱的東西,我不想用。我才懶得理解咧,畢竟Web 2.0和Web一點關係也沒有,它關乎的是人們對「網路工具與系統」的使用型態與態度,那則單純說明現象的「概念圖」我並沒有使用的意思。

  我真的覺得我已經一針見血地說清楚這個概念的荒謬性,及其就結果而言的定義;但她還是有她的想法,即使她丟給我的東西軟弱不堪,她還是有她的想法,並殷切希望付諸實行。

  如果可以,我不需要這個同伴。如果可以,我想用簡單的幾句話帶過這個問題。我喜歡一針見血、喜歡一言以蔽之、喜歡這些犀利是出自於自己的腦袋。

  總而言之,這可能又是一個文人相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TM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