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

  1. 星巴克911賣水: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我發誓若當時星巴克無條件提供水資源,也沒多少人會感謝這間公司。什麼商譽管理都是馬後炮,人都是現實的~~
  2. 都2008年了還在跟我Web 2.0!我上學期期末報告都搞到Web 3.0了!煩!
  3. 賢賢果然是好人啦~~~~~~~Q口Q(就不要哪天被他罵哭)
  4. 廣告:我痛恨青木瓜四物飲的廣告,胸部大只有一堆壞事,還有就是那個廣告子一定是男人。改天再來批鬥。然後我很愛A-so耐走鞋的廣告:等一下!別再走了,我錯了!(我笑了)

  Gosh我好想睡,等一下還要寫信給賢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TM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