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了快一年的政治哲學(政治未來、自由主義),或者我還沒本事談這種根本性的問題,但不可能沒有什麼思考或感覺。從「野草苺運動」開始(我不想說這是「學運」,他們就學生而言也是太過激進而欠考慮的一群,不該代表「學生族群」。),我就很想知道社會大眾對於「公權力」與「規則」的想法。
  「自由是否有其界線?」我在蘇哲安老師與鄭光明老師的兩堂課中不斷被灌輸這樣的問題。而儘管我不贊同過度的限制(亦即我對積極自由的過度解釋非常厭惡),本身也對「受限」這回事深惡痛絕,但我深信人類的自由必須受到限制。因為若不對這樣的權力進行範圍的界定,一個人的自由很可能--或說絕對會--侵犯另外一個人的自由。

   國父 孫中山先生的主張,學過「國父思想」或「三民主義」的人應當都了解。我該科目的指導老師為胡小娟博士,在法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主修政治學;由這樣的人教導我們「國父思想」,我覺得非常適當,她所編寫的講義在我看來,自然也是中立又中肯。
  而我,非常接受「自由應受合理限制」之說。

  不管就讀什麼系所,只要唸到大專以上,應當修過基礎的法律課程;而修過基礎的法律課程,就該了解「法律」保障的主客體是什麼。「法律」主張的是權力的擁有、義務的歸屬、責任的施行,其所要保護的,便是可能受到侵害的國民。「法律」主張了權力的施與範圍,相對而言就是義務的存在,違反者則須對其行為負責。「法律」就是規則的制定。「法律」要保護的,便是全體國民的自由與平等。我們有行為的自由,但不可忽略平等與公義。
  「平等」與「自由」是相互矛盾的。可能很多人還沒弄懂:當某個人過度行使自己的自由,便會侵害他人的自由,而這兩人之間就失去了平等。「野草莓」所要求的「人權」,至今也未在兩者之間劃下一個權衡點。這也是我之所以說他們「不務實」,僅僅憑藉一股硬氣來表達自己的思想。很帶種,但是蠻橫的種,終究是以暴力為起源,流著傲慢的血,似乎只有自己的主張為權力,而他人的權力便可「暫時犧牲」。

  有人說,「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並因此駁斥法律存在的價值,但細想,規則本身也不也只有懂規矩的人才會遵守?規則本身立意良善,但因為某些人投機取巧,不願意遵守遊戲規則,而導致「遊戲」本身失去公允,「公權力」便因此失去「公信力」,但這並非是規矩的不完全,而是行使的人的良知的問題。
  而今,我看見了一群不打算遵守現行規則的人,以「行使自由」為名,意圖創立新的規則。

  舊規則與新規則間的優劣高下,我無從比較,我只知道現行政府的預定政策之中確實有「修改規則」這麼一項。如此一來,該團體在現階段要求政府修改規則,是否有其合理性?

  這就回歸本文主體:政府為何存在?

  在我的認知裡,政府存在的意義就在於「制定規則」與「維繫秩序」。公信力讓政府得以制定讓民眾願意遵守的規則,而公權力則讓政府有能力懲罰違反規則、破壞秩序的人民。我覺得將這兩項任務交給政府是適當、合理,且無人能出其右的,因為對我而言,政府仍有公信力、仍得以行使公權力。
  而今造成問題的主因,在於政府的公信力被質疑、其公權力之行使遭反對,所以會有「九劉道歉」、「部長下台」之音,所以該團體認為自己有權力要求「政府機關」「立行」「修法」,他們認為自己是具有公信力的團體,得以代政府行使公權力,也決定以集會遊行的方式來彰顯自己的主張、闡揚自己的理念。

  上段提到政府存在的意義,現在來談政府存在的法理。為何政府會有公信力?
  在我的認知,是因為人民將自己的一些選擇權交予政府,在「授權」的過程中,隱性表達對政府的信任。而因為社會大眾信任現行政府,現行政府才有能力施行公權力,才能維持「政府」本身。

  政府背叛人民的信任了嗎?這是我想問社會大眾現今正行反政府運動者,包括野草莓、綠營組織的。

  這裡跳過綠營組織不談,他們已經演化為操弄民粹的暴民黨,不能以理性論述。至於野草苺,他們認為政府背叛了他們對「人權」的主張,政府對與「人權」相關的規則定立不當,行使秩序維護的行為不當,所以他們要以自己的本事來處理這個部份,並要求政府所有負責人負起「背叛」的責任。
  但到底誰有資格定政府的罪,說他們「背叛」呢?最近「未審先判」、「未判先罰」這樣的詞彙相當出名,野草莓之舉是否也是對政府的「未審先判」、「未判先罰」?是否政府為政府,應當滿足人民,因此理當承受來自人民的不滿,而自然成為人民發洩的管道甚至針對(怨恨)的對象?而在「懲罰」政府的行動之中,對於侵害我們這些普通小百姓的人權之舉,這個不信任政府的團體,當然不接受來自政府的責罰--政府上頭還有人民,野草莓上頭還有什麼?

  他們認為政府傲慢,卻忽略了自己也是傲慢的一群。(認為自己的公信力足以替代政府,並藉此行使公權力)
  他們認為政府侵害人權,卻沒發現自己也正在侵害人權。(集會與遊行嚴重侵害他人寧靜與路權)

  對野草莓而言,沒有人有資格說他們不中立、不踏實;但對我而言,他們還不夠格質疑政府的公信力,三大主張的討論方向從根本上有極大錯誤。這是我對他們的不滿。

  政府背叛人民的信任了嗎?我認為還沒有。捫心自問,儘管你對政府心懷不滿,但這代表政府背叛了你嗎?若你認為政府背叛了你,那你的立場是否真的具強烈的合理性,強烈到有資格大聲說「政府背叛我」?

  最後討論一件事:我們為什麼需要政府?

  在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中,曾對「政府」存在的價值懷有兩種極端的解釋。積極自由主義者認為政府應當充裕干涉,消極自由主義者則認為政府的干預應當越小越好;相對於通俗詞彙,前者是「大有為」,後者為「小而能」。
  我在「yahoo! 知識+」中找到相當有趣的意見:
  人民有能有德,不需政府干預,自然只需政府小而能!
  人民無能無德,急需政府干預,自然需要政府大有為!

  不過既然人民無能無德,政府來自人民,政府又怎會大有為?


  扣除最後一句的諷刺,這句話完全解釋了為何我信任政府:人民無能無德!至於這來自「無德無能」人民的政府是否真因此而不可能大有為?我想,有句俗諺是「歹竹出好筍」,儘管許多政府官員已經嚴重官僚化,但不代表之中沒有真心憂國憂民者。

  從很早以前,我就提過我的疑惑:人民在急什麼?為何大家會一廂情願地認為政府無所不能,又一相情願的失望,總是不能發現自己的嚴重錯誤?
  在我眼裡,這些未經深思熟慮便大肆批評政府的人們是多麼的不理智,多麼需要教育薰陶。若然這些只懂得「比聲音大」的人們因為自己嗓門大而奪得主導權,這才是國家之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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