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開金口,說我如果真的推上淡江管科所,就資助我兩萬塊給我買筆電,還讓我繼續住淡水。

  幹~~~~~~~~為什麼要考英文!!!!!(先倒地)
  算了沒上也沒差,應該說沒上就不需要電腦了。

  不過他們怎麼開竅了啊?應該說我的矛盾也是遺傳他們的吧……

  是說今天跟娘親說了好多次「我不是因為有空才回家」。反正一回家他們就想做些有的沒的。是啦,小孩很難得回家應該要好好把握,可是這種的回家不一樣啊,我可是聽話回家作帳,不是有空才回家。事實上我忙死了。

--

  預定事項只差研究計畫。大概的連結是:網路技術→數位內容→內容產業。網路技術協助了內容產業的發展與傳遞(發展成數位內容),但也導致內容產業的嚴重傷害(非官方流通)。
  這種東西要怎麼做關聯性分析?論文也很難找。或者我都想一些別人不去想的事情。(默)

  或者我想要證明的是,會有盜版真的不是消費者沒有道德,而是源自於科技進步的方向性落差。對消費者而言,既然網路傳遞這麼快速且便宜,到底為什麼(憑什麼)要他們上選擇性較少的平台付費購買?而且很多數位內容是有錢也買不到的;久了,就算買得到也不想花錢買了。只是很普通的價格機制。
  另外,「下載」和「偷竊」的最大差異,在於消費者下載軟體後,版權人只是少拿錢,而不是丟了東西。這也是為什麼版權這麼難以保護--你以「握有版權」拿喬,感覺上和獨佔很像,消費者會不爽你啊。

  可惡我都想這麼多了,為什麼研究計畫就是出不來?

  --因為我不知道要分析什麼、不知道要從哪裡找資料或說要找什麼資料,我只是有想法、有想法、有想法。可惡。

下面是思考過程,不是網誌。囧

  網路與數位內容的關係:
  1. 數位內容不見得必須倚賴網路來流通(如CD光碟),
    但網路上流通的全都是數位內容。
  2. 數位內容可用各種載具承載與使用,
    而那些載具不見得可以連線上網。(如iPod)
  3. 但連線上網是趨勢,不能上網的東西沒人要用。
  4. 所以,人們對數位內容的積極需求,將導致載具的轉型,
    或者載具的淘汰(如CD光碟--磁帶已經被數位化淘汰了)。
  5. 使用網路流通的數位內容,因缺乏管制機制,無法杜絕地下經濟。
  6. 產業必然的發展之路,卻導致產業的衰敗。
  7. 數位內容必須經由特定平台才能上傳下載
    --唯有限制「自由」,才能從廣大的消費者手中保護產業續存。
  8. 得到結論:網路必然不能互通,必須井水不犯河水:
    Web2.0不能販售任何「商品」
  9. 引申:全球化、要素流通、資本流通,將導致絕對的災難。(炸)
  10.我要做的是「證實結論」:證明自由網路為數位內容的加害者。

  --我還是想不出怎麼分析。我都分析完了分析個屁!(死)

  或者我可以整理各種內容產業的數位化模式(或程度),並比較他們的流通性與盜版深度。音樂、書籍、節目、電影。
  相信數位化適度越深,其流通性越高,而其盜版反制力就越弱--這就是可以分析的東西。

  「內容產業的數位化適度與其盜版防制力」。

  書的數位化適度就很低,因為電子書儘管「無紙化」,但還是有頁數。音樂的數位化適度自然非常高,因為CD消失了,使用起來「沒有重量」。

  我竟然要靠打字來思考……我的腦袋也數位化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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