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白木怡言(每次都要改字很麻煩耶,如果哪天我打成「白目遺言」,真的不是我要侮辱蔣先生喔!XDDD),剛巧看見他推薦一個格子,一個無聊之下就按了下去,然後我挖到地雷。囧

  不適任的教師就應該滾你媽的蛋!

  嗯,我贊同標題,內文也基於意見中立原則不予評價,但版主回應中有句「老師不要以為自己很偉大、有很多責任」,讓我非常不贊同。

  沒錯,關心則亂,所以不負責任的老師比較不容易出事,但這是教育的目的嗎?若我們希望孩子們是在正常、良好的教育環境下長大,我們能接受這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教師嗎?或者現今的環境下,當「教育」流於商業機制、形同商業體系時,大家都忘了「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這句話。老師的存在並不僅僅是教導學生「知識」,那只是身為老師所背負的天責的其次,老師的首要目標,至少在國民教育階段,絕對是傳道。

  我接受「老師不會因為身為老師而變的值得被尊重」這件事,但我也覺得這是現在的師範機制產生的老師才存在的劣象,若是以往,有資格作為「先生」的,哪一個不是寒窗十年苦讀、哪一個不是通透四書五經?在那樣一個教師能有「先天」的威嚴的時代,饒是先生本身對那些道理不是全盤通透,他也有本事要學生自己記起來,先把大原則與社會規範刻在心版上、奉為圭臬,維持基本的良善秩序與社會和諧,至於在之後的人生當中是否有機會慢慢體悟,才是看造化;但版主的說法,明顯是「學生是否通曉社會規範要看造化」,是非善惡、原則規範通通交由社會、父母去處理,學校老師完全沒有責任,這什麼道理?說到這個當頭,孩子受教育的目的顯然已經模糊而喪失。
  確實,有些規定古板而無稽(譬如髮禁,這我真的不曉得為什麼要),但也有些事情是有存在必要(譬如大本習字簿,雖然我是那個字太醜、寫字不用心所以永遠只能拿甲下的學生);你違逆了老師,不願遵循老師指派的功課與規定,你在「學校」或說「班級」之中就是一個不奉公不守法的劣等公民,我覺得教師依此而責罰學生並無不當:在這個場合,老師身兼「立法者」與「執法者」兩個角色,他必須教導學生「奉公守法」、遵循社會規範、維護社會和諧的重要性;若大家覺得老師不夠格、沒有權利責罰不守規矩的學生,那我當然也可以說現在的立法委員每個都是嘴砲狗、無一不是蠻橫無腦的筋肉魔人,所以老娘不打算遵循他們玩出來的法令,警察也沒資格抓我,因為「那些規定對我沒有用、制定規則的人通通都是屁」;依照我這學期學「自由主義」玩出來的道理,此說產生滑坡效應,所以不予成立:故說學生犯規被老師處罰是合理適當的。
  至於怎樣的責罰方式才是合理而有用的,我仍覺得「體罰」最適當,因為體罰會讓孩子「痛」,就像大人犯法被罰錢會痛一樣--每個階段「痛」的點不同,對孩子而言,肉體上的疼痛最具教育性。
  不過有一說是體罰是不適當的,孩子不是狗,不該以古典機制方式教育之;但我得說,小學時代的孩子們在IQ上大概只比狗好一點,所以用比對狗還多很多的愛與懲罰來處理應當也有其合理性,至少我們會盡力說明,讓孩子們明白自己「錯在哪裡」,這就和對狗不同了吧?然而若到了國中還是那種死樣子,就是小學時代沒教好,所以更要加強補救,此時要用權威還是裝哥兒們,就看該教師有無「恩威並施」的手段與智慧了;但總之,完全的放任不會是好的:發然後抑,則扞格而不勝,古有明訓。
  我不覺得我這番話是誇張的,我得說,學校就是這種場合:讓孩子由小環境投射至大環境,學習如何與社會相處。

  但顯然,我們現在這種「不體罰、過度溺愛、商業化教育系統」的機制與哲學,沒有辦法將這些概念灌輸給比較具獨立人格的學生。這一來是好事:學生的獨立人格得以順利「正常化發展」,但另一方面也是壞事:學生將永遠學不會「遵守規矩」,給社會和自己帶來許多麻煩、混亂與不幸。當然我也承認,有些體罰是錯誤的、是過度的,那就是「教師」的水準的問題,但我們若因此而禁止真正有效的方法,卻缺乏相關配套,從此無法給孩子們良好而有效的「道」的教育,將來的老師一樣是體質不良、水準低落,永遠只能惡性循環。
  切勿因噎廢食。在這個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時代,幼苗與青壯年等需要更堅忍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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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到《蒼蠅王》這個故事。雖然我沒真正看過,但史帝芬金在《勿忘我》裡有略為提及;我覺得非常適合這個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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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覺就寫了很多。我本來只想「簡單回應」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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