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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來是個沒法子在一個地方久待的人。我的生活方式,一向是放任自己的腳帶我前進,在一個地方稍做停留打打零工後,攢點兒旅費往下個城鎮走……」
  這是從《郵差總按兩次鈴》這本書中摘下來的,來自2/27發刊的「博客來新書優惠報」。
  為什麼過這麼久才貼上,不是我今天才想起這句話,而是我今天才有時間看這份電子報。

  時間,我念茲在茲都是時間。

  扯遠了。

  我想,每個人應當都有流浪的欲望,總是有「想自己到某個地方走走」的衝動,不管你戀不戀家、有沒有家。

  我一直都想出去走走。自己一個人,憑著感覺晃著走著,看看會到哪裡、看看能到哪裡,看看自己最後到底會怎麼樣。

  流浪,不能規劃。流浪靠的是一股對浪漫的追求和衝動,是感性的作為,不該靠理性束縛。
  所以說什麼「我幾歲幾歲之後要流浪」的人,通常不會流浪成功。

  現在,我只想什麼都不想,躺在草地上曬曬太陽,仰望青天,感受當下。

  我只想感受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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