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碎唸這些也沒人看得懂,但還是放上來了。

  那天有個人送東西來(帝國),附上的話是:祝寫文順利,然後我就被催眠了。(喂)總覺得好像該寫些什麼東西,才對得起收了東西的自己這樣,雖然很無稽,但我真的有這樣想。
  然後在昨天,拿到新眼鏡之後就像神經斷掉一樣批哩啪啦地對著word敲敲打打。是說我敲敲打打也從沒少過(weblog一日三篇(!)),從頭開始刻 畫一個故事卻也好久沒有過了(屁,明明才幹掉一篇(那種的不算))。自己覺得寫的滿順的,一看時間也才發現根本就是過了五小時。這哪叫順啊?4K不到卻花 了五、六個鐘點有點誇張好不好。Orz
  不管啦,就是覺得很順。

  然後我仔細的看了一下,發現我的筆法就是那種樣子。敘述事情、描述動作、談論想法,再細的就沒了。這和偏好沒關係,全部就是靠能力見真章:腦袋空空,寫出來的東西自然也不會有內涵。

  這種狀況,續寫的話,不論作者或讀者都會煩吧。所以敲敲打打純粹為了自娛,再多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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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了三千七百字才開始考慮自己是否有玩弄文字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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