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留下這樣的言論:

  想跟你說....
  你算不算退社...我不知道
  但是...在我看來...你還是資服的一份子
  因為我們都需要你
  要是願意的話...
  我要請你擔任明年愛心義賣活動的...各校聯絡負責人
  這個重責大任...你願意負責嗎?願意挑戰嗎?
  一直以來...我們跟各校一起合作的一直都是真理、聖約翰、北醫
  不知道你是否願意接受挑戰...將各校合作的對象能擴大呢?


  那天前去幫忙的時候,我就對另一位同學說:「我猜我的狀態是『自以為退社』」,果不其然,小喵媽媽稍後就跟我說:「董大哥的意思是要把你算在裡面」,也就是說,不管我的意思是如何,他們硬要把我留下來就對了。
  是說,如果這個社團真像他們所說的那般「強調自我學習與成長」,為何至今還說「需要我的力量」?我可是從畢業後就沒再進步的垃圾,連我自己也無法接受 自己、連我自己也無法原諒自己的那種不可燃還不可回收的大型垃圾,竟然說「需要我的力量」,還死都要把我當作「資服的一份子」?有沒有自尊啊你們!

  若是以前,當有人說「需要我」,我可能會很開心的跑去幫忙,就算沒有酬勞也無所謂,因為那些「忙」是我幫得來,而且不影響我日常生活的;可若幫了他們,我就連覺也睡不好,這種超出能力之外(或說心情負載之外)的忙,我不能幫。

  但最讓我生氣的是,她竟然妄想使用激將法。受騙上當的話不就顯得我很笨?我是可以拋棄面子也要保住裡子的人。(誤)
  如果你哀求的話我可能還會覺得過意不去;但使用激將法,我只會鄙視妳而已。

  「妳願意挑戰嗎?妳能嗎?」

  我不覺得這是個留人的好方法。如果我是個很願意接受挑戰、很有幹勁而且肯負責的人,那我就不會退社了好嗎?拜託多瞭解別人一點,我想過的生活,是那種你們不以為然的,垃圾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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