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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過了幾天,我就和建設局周旋了幾天。 首先是老爹要給公司換地址,申請書和股東同意書因為標題與政府規定的細小差異而被退件兩次,後又因多蓋了幾個章(是說股東高興既簽名又蓋章你也有意見 嗎!)和什麼怎樣了又重新申請;雖然最後是順利完成申請的動作,等覆文核發還要一個星期。

  這次是咱們林家有塊地是由各位叔伯共同經營,政府發文要求我們申請「安全檢驗簽證」,否則依據某某法條會如何如何;依據之前經驗,這些被稱為「申請」 的案件,如果沒照這個神經過於纖細(講難聽點就是神經質)的政府的要求一步一步來,即使上報內容完整也是會被無情退件,於是我花了好一陣子上台北縣政府網 站找「安全檢驗簽證申請書」這種東西,結果是一無所獲、徒勞無功。

  爹說這種東西上網找不到,只要我們自己寫一寫--告訴政府是依據某某編號文案、哪塊土地如何如何要申請安全簽證--交給處理人員,他們就會去處理;是說,你以為這是寫e-mail給政府嗎!一個「親愛的台北縣政府您好,本人某某某依據 貴管理局XXX文案之要求,提出對某市某路某號之建築的安全簽證申請」這樣就OK了?如果爹說的是真的,那我真的覺得台北縣政府有病。

  如果真的這麼簡單就行了,為什麼之前刁難我這麼久?之前沒附上標準格式申請書就被退件兩次,這次竟然說不用申請書就可以申請人員檢驗?有病,真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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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嘛,我就寫一份e-mail文稿印出來,看看政府通不通過嘛--如果通過了我絕對會四處宣傳「政府有病」這個大家都該知道的事實,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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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M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