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爹娘來幫我「搬家」時,老爹硬是把液晶顯示器(電腦螢幕)一起搬了回來,鍵盤與滑鼠還有耳機就這樣和電腦桌一起留在淡水;回家裝好電腦後,赫然驚覺:咦,家裡用的是滾輪滑鼠啊?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用慣了光學鼠,滾輪鼠的敏感度實在叫人很想生氣呢--話說之前的落落長抱怨中也略有提到--這滑鼠的缺點,和以前看的某小說的某角色受傷後的徵狀實在太像,像到我不曉得該哭該笑。
  什麼徵狀?嗯……簡單講就是大動作還可以,精密的小動作就完全不行吧。以實例來說,故事中的角色可以耍劍(?)、但不能畫畫,我家的滾輪鼠可以將游標快速地移到選項列、卻不能精準地移到所要的連結上。
  小霽可以放棄畫畫,但我不能放棄使用滑鼠啊--不是任何場合都適用Tab鍵的說--所以每次都必須用個大動作,再技術性地停在目標超連結上。是說,這種動作久了會以為自己很厲害說。(遠目)

  這兩個月若我習慣了滾輪鼠,開學後會不會用不慣光學鼠啊?|||orz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TM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