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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新聞報導表示,西松高中選手出國競賽,在頒獎時遭中國選手當庭扯下披在身上的國旗,雙方爆發激烈拉扯。
  對方表示,是我國選手逼得他們別無選擇;而當台北市副市長(對不起我忘了他的名)用英文厲聲質問:「難道暴力是你們唯一的選擇嗎?」時,還大言不慚地放下「Yes!」這樣的言詞。當真醜態畢現。

   今天新聞、大眾,可能會將焦點放在國旗上。但既然大會未規定選手身上的國旗該是什麼樣子,選手就有權利披上他們他們所認為的自己國家的國旗;如果北京選 手為此感到不滿,他們自可循正當管道向負責機關抗議,以正式的文宣與公告要求我國選手更換旗幟--一如我國選手會循正當管道要求北京選手道歉--而不是使 用這種不堪的暴力行為;這只是彰顯了北京選手的人格教育、風度水準的不足。這是北京之恥。

  今天,在一個正式的國際場合,某國家的選手因為不滿其所仇視的對方國家得到冠軍殊榮,當庭之下扯下代表對方國家的旗幟以示報復。多麼無恥!他們失去了他們的運動家精神:不肯承認失敗、拒絕敬佩對手;他們有失敗的人格教育:認為除了暴力沒有其他方法得以解決問題。
  也就是,北京選手將勝負視於任何事物之上,因此拋棄了自己身而為人的自覺,甚至不惜以羞辱他國的方式來彰顯自己的地位崇高。

  北京選手代表了他們的國家,卻在國際場合出現這種失態的行為。北京當局該要為他們派出了如此粗暴、無禮、不適任的選手且丟盡了國家顏面而感到羞愧,並做出正式的道歉才對。
  不過,為顧及北京的面子,我們只要求北京選手向我國選手以個人身分做出正式道歉便可。可這樣微小的要求他們都做不到,更顯現他們的驕傲自大、目無法紀、旁若無人。

  甚至可說,視個人顏面更甚於國家榮辱。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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